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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我局组建于1956年,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1983年划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管理;2000年7月下放贵州,实行属地化管理,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省国土资源厅管理。2009年2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原核工业地质局合并到省有色地勘局,新组建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

  (一)部门职能

  1.组织开展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工程勘察、基础施工和其他产业工作。

  2.拟订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下达或竞标承揽的基础性、公益性、商业性地质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治理等工作;开展深部矿、盲矿和隐伏矿的地质勘查工作。

  3.拟订放射性矿产地质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技术方案;承担放射性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承担放射性环境评价、放射性环境监测、放射性材料(物质)和废渣治理有关技术指导工作;参与核应急、核安全管理有关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核工业建设项目有关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4.负责地质勘查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和矿业开发工作,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拓展境外市场。

  5.管理有色金属地质资料、工程勘察资料、基础施工档案资料和放射性地质档案资料,开展科技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提供核资源管理所需的基础信息资料。

  6.开展本系统技术创新、引进、推广和先进理论应用工作。

  7.编制本系统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8.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9.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10.管理所属地质勘查队伍。

  11.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941.35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收入19886.35万元,项目预算收入5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的财政预算原则,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9941.35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支出19886.35万元,项目预算支出55万元。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按照省委、省政府《贵州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2014年实际支出的基础上削减预算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安排30万元,同比降低3.1%;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安排100万元,同比降低11.9%。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因财政预算尚未细分到部门,届时将按预算程序上报审批,并严格按预算进行控制。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预算55万元,主要用于七总队铀矿资源勘查补贴。

  附件1: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docx

  附件2: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docx

  附件3: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docx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