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贵州省财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21:41 字体:[]

为全面反映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号)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州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务公开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解读财政政策,让社会公众更了解财政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权威财政信息,厅门户网站密切跟踪发布重大政策信息,厅门户网站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推广,实现上下联动、整体发声的矩阵效应。二是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按规定同步起草、同步发布,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方式积极开展政策解读,进一步增强解读的可读性、生动性,帮助公众更好理解政策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台账式登记线上、线下各渠道申请,紧盯答复办理进度,确保提前或按时办结。2023年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含上年度结转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发布时效性,确保印发的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发布,且文件解读同步公开。二是按年度及时清理政策文件修改、废止等情况,主动公开“文件备案信息”“文件修改废止”相关内容,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政策变动及清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规范全厅各类平台对外信息发布,对各业务处室进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培训,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统一审核与管理。二是响应移动互联网传播趋势,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2023年“贵州省财政厅”政务微信共发布信息770条,新浪微博共发布信息255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开展网上政府服务能力和数字化办公效能评估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按照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压实厅内处室责任,对照评估要求、问题清单做好信息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8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全省:762873;省财政厅:781.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0

0

0

0

0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2

0

0

0

0

0

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4

0

0

0

0

0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程度有待提升。仍存在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原创信息较少等问题。二是公开渠道的保障水平有待提升。微信公众号存在发布信息滞后、更新信息及时性较差的情况。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有待提升。

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继续围绕“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群众实际需求,推动本单位优化公开标准,细化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账号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功能,充分发挥各平台作用。三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加强厅内各业务处室配合,优化解读流程,创新解读方式,丰富解读内容,提升解读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行政复议中其他结果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网民向我厅进行诉讼费退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我厅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不服,向财政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财政部受理该案后,认为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属于司法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同时不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依法驳回网民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