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州省财政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czt.guizhou.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财政厅联系。(地址:省政府大院7号楼,邮编550004,电话:8682588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6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专项目标深化省电子政务网应用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全省财政改革发展。2019年度,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40余条,政务微博发布525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1123条;2019年3月29日,在厅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协调处室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政务信箱226件;贵州财政会计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政府信息65000余条。
(一)主动公开。严格对照《条例》,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19年,在贵州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送温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4件;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主动公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主动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主动公开《贵州省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19年贵州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主动公开《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主动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主动公开贵州省财政学校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对我厅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行了明确,通过登记受理、分办、办理、答复、归档存查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答复规范有序。二是着力加强平台建设,开通多渠道依申请公开方式,通过门户网站、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当面申请等方式方便群众申请。定期、不定期测试网络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了渠道畅通。三是2019年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9件,29件全部回复申请人,其中予以公开16件,无法提供8件,不予公开1件。对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我厅均未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围绕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梳理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中的亮点、特点、痛点、难点,形成高质量的财政信息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财政动态”专栏发布,2019年度向财政部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累计报送财政工作信息105篇、112篇、121篇。二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对照权责清单,逐项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待审核通过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保留了2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64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检查,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和历次动态调整情况;在厅门户网站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含涉企、涉煤)目录并实行常态。三是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2019年度,省财政厅承办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建议提案298件已全部办复,办结率为100%,所有答复内容均在我厅外网公开(除涉密内容外)。四是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拟通过厅领导参加人民网在线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方式,对重大财政事项等进行政策解读,2019年度参加及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7次,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相关信息。五是认真领会中央出台的重大财税政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文件精神,对公众关注的关键问题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及子网站进行解读,今年已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4篇。六是加强与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发表署名文章、接受记者采访等方式,主动宣传重要财政政策,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转载。
(四)平台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文件精神,对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名称、域名、网页设计等进行优化调整,对门户网站信息、数据进行优化分类。二是加大数据开放及共享力度,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已于2016年迁至“云上贵州”,将网站信息资源集约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统一管理;“在线服务”栏目有关服务事项已与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数据同源,并进行相关链接。三是强化政府网站常态化监测,对政府网站整体运行、链接可用性、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检,通过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每月对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按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落实建设管理主管责任、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管”月报表。四是每年按计划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定期开展网站安全自查,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职能作用,明确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积极指导、推动财政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制定省财政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度政务公开专项督查要求。拟定《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在门户网站公开;积极配合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以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机制,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办法,将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二级目标绩效考核管理。五是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加强和规范门户网站和省电子政务网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努力将厅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六是建立完善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内容保密审查和审核发布机制,严格遵守《保密法》及相关规定,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对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4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3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省立项(7) 中央立项(154) |
省立项(减少1项) 中央立项(减少2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1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1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 |
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8 |
1 |
2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财政厅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部分财政数据的保密审查要求较高制约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仍需继续加大。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职责分工继续积极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信息等内容,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二是切实发挥贵州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贵州财政会计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兴信息发布平台,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增加财政信息发布数量,重点做好政策解读、财政惠民工作明白卡等栏目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三是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继续完善省财政厅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财政信息制作、审查、发布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营造公开、规范、透明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经认真梳理,我厅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