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13号,以下简称《要点》)统一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机构建设、工作制度及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按照《条例》和《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省财政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职责,明确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6〕39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推动、指导预决算公开的整体工作,研究预决算公开的重大问题,审定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工作方案,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6〕22号)要求,明确预算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主体和主要任务,对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制作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报表参考格式随文下发,供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预算公开工作时参考使用。
2.强化制度保障。制定《省财政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贵州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文件,强化内容保障,优化公开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推进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机制,印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二级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严格遵守《保密法》及相关规定,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对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对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栏目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提高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在2017年度贵州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A类省直部门网站)评估中,省财政厅得分为96.87分,在31个省直部门中排第5名,比2016年度提升2位。
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首页界面
(二)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制定《省财政厅信息公开规定》《贵州省财政厅网站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贵州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贵州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信息保密审核制度》《贵州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贵州省财政厅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公开目录内容2017年共更新526条)。2017年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公开目录主要有:概括信息、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资金信息、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政府非税、财政预算、财政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人事信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应急管理、回应关切等。
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截屏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由于受办公条件限制,省财政厅未设置专门的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对于需查询相关政府信息的,可到相关业务处室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场所进行资料查询。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开设有“政务公开专栏”,其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意见箱”“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用于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维护机构组织、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及下属单位、人事招录聘用、干部任职等信息。同时,还开通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运用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的情况。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厅领导任副组长,厅办公室、预算处、国库处、税政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厅办公室一名秘书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所需经费由机关日常公用经费中开支。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情况。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安排部署。举办青年财政干部素质提升班,对参训人员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培训,并通过内网及时通讯工具及时发送全厅干部职工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2条,比上年增加643条;通过贵州省财政厅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43条;通过贵州省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60期;通过贵州财政会计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2100余条。
(一)做好《要点》中省财政厅牵头落实工作。
1.加强预期引导。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1次,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次,参加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1次,通过多种新闻发布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按旬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全省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召开贵州省减税降费和清费立税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减税降费和清费立税工作总体情况。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生产、销售环节)》,目录清单实行常态化更新,并公告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2017年对公布的目录清单进行3次更新。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中,从交易公告、交易进程到中标(成交)结果等全流程交易信息,已实现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全面公开。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公开《省财政厅关于修订〈贵州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工作省级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联评联审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公开PPP项目进展、实施阶段、回报机制、专家库、机构库等信息,召开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PPP)工作新闻通气会,对我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5.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和规范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分配办法,实行“因素法”分配并将测算的全部因素、权重和计算过程、分配结果在全省财政内网上公开。开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行动计划”“贵州财政惠民政策明白卡”“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出台了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市(州)县财政部门在公开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时,一并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
6.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贵州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财建〔2016〕63号)要求,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分配结果经省政府批示同意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公示。
7.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省财政厅密切关注政府债务、PPP项目、政务采购等涉及我省财政的国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厅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厅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参与。完善网络舆情研判制度,在省委宣传部的正确指导下与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加强涉及财政网络舆情监控,分类分级开展舆情分析,拟定舆情专项应对方案。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妥善处置舆情,为全省财政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2017年,在省委网信办的帮助下,我厅成功处置涉及财政负面舆情14件。
(二)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制定完善预决算公开相关政策措施。1月25日,印发《关于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省以下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范围、口径、时间、平台,提出工作要求,并随文下发公开样表和填报说明。8月21日,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公开主体和范围、公开时间和形式、公开内容作出规定和要求,并随文下发公开样表和公开说明模板。二是按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2月10日,公开经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贵州省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时公开附表36张。2月13日,指导省级107家一级预算部门于省财政批复部门预算20日内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及8张报表。6月19日,公开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2017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和两张报表。8月17日,公开《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7张附表,以及《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及4张附表。8月21日,公开《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1张附表,同时公开省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汇总情况,并完成对110家省级部门的决算批复工作。9月6日—7日,指导107个省直部门公开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以及8张决算表格。12月13日,公开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及其附表。
2.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已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数据接口对接,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全过程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代理机构及时在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政府采购网贵州省分网项目跟踪和统计功能,加强采购信息发布的监管。通过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信息3537条,其中省级采购公告1589条、中标(成交)公告1289条、单一来源(成交)公告230条、废标公告429条。
3.国有资产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转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管办法》《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通知》《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政策法规,配合办理决算公开的部门决算批复对其固定资产数据予以核实。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公布我省资产评估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和检查对象名录。受理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核实情况予以回复。
4.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及因素法分配资金结果,由各县将具体实施项目在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张榜公示工作,印发《关于对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清册进行张榜公示的通知》,要求各地由乡(镇)政府负责在村民组内公共场所对拟发补贴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计税面积、计税总产、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农户应享受补贴金额准确无误。
5.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公开情况。加强与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整理我省经济运行情况、财政收支状况、政府性债务等信息,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披露我省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做好发行结果和还本付息情况公告工作,保证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全年共发行使用政府债券2098.97亿元,主要用于全省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置换政府存量债务。
省财政厅官网债券发行公告截图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事项情况。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保留3项行政审批权和71项行政处罚权,继续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详细的行政审批标准,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基础上,及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批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审批涉及到的办事指南均发布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其中涉及到会计事项办理的同时发布在省财政厅子网站贵州省财政会计网上。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事项71项,主要包括对不依法设置、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处罚、对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等项目。实行审批依据、审批材料、审批程序“三公开”,上墙公布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和票据管理等事项的办理要求及流程;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进行主动告知和公开承诺,缩短办理时限,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公开承诺15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
2.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情况。积极发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能,及时处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省财政厅纳入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为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批准共3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按照审批流程予以受理、审核、办结和发证。2017年共办理11件,其中: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批准4件,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7件。
3.“双随机、一公开”情况。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政务公开制度,做到查前公示、查后公告,加大对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和处理处罚情况的公开曝光力度,把公开透明贯穿于财政监督工作全过程。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通过“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贵州出版集团、贵州科学院、贵州省教育厅等10家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抽取安顺宏远会计师事务所、贵州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10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
4.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情况。对省财政厅1979年至2017年9月底制定的247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保留203份规范性文件,宣布14份规范性文件失效,废止29份规范性文件,修改1份规范性文件。11月16日印发《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并及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布。2017年,共审核18件规范性文件草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
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目录界面
省财政厅官网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截图
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界面
贵州省财政会计网界面
(四)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2017年省财政厅共收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建议、提案共231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05件、省政协提案121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4件和全国政协提案1件),承办建议、提案办结率100%,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均做到“三个到位”(交办到位、审查到位、督办到位)和“两个100%”(100%与代表及提案者进行沟通、100%向代表及提案者寄送正式书面答复),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公开专栏”,对由本单位牵头承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24件建议提案公开答复文件,切实回应公众关切。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切情况。对于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主要是网民留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贵州省委网络舆情通报反映的问题,根据来文渠道分别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一律及时于申请人沟通反馈情况。加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政务信箱管理维护工作,及时接收、回应网友咨询,共回应网民来信92条。12月19日,省财政厅副厅长石化清参加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介绍我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情况,并回答了网民关心的问题。
参加省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截图
(二)新闻发布情况。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办法》及有关要求,制定省财政厅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并扎实推进,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1次,联合省级相关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4次,相关信息均及时通过省财政厅部门网站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1.10月19日,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举行“全省减税降费和清费立税工作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王瑰介绍近年来全省减税降费和清费立税工作总体情况,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10月31日,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召开“贵州省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省财政厅副厅长赵翰飞介绍我省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总体开展情况,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本部门开展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情况。
3.12月20日,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府金融办召开“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石化清介绍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总体开展情况,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报本部门PPP工作情况。
4.12月25日,会同省教育厅召开“全省财政教育投入新闻通气会”。省财政厅副厅长何建明介绍全省财政教育投入情况。
(三)政策解读情况。认真领会中央出台的重大财税政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财政金融政策、资源税改革等文件精神,对公众关注的关键问题及时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子网站进行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34篇。
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继续依法办理以信函为主的信息公开受理申请,避免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7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4件,涉及交通罚没收入缴库、部门决算、债务等内容,通过书面受理方式,全部按时办结和公开,并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回复,办理情况按季形成工作报告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全年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二)信访举报办理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信访举报,对违纪违规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投诉处理事项上引入法律顾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政府采购法律顾问单位,负责投诉事项的调查取证工作和对处理决定出具法律意见。全年共受理处理供应商投诉案件38件,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始终坚持按法定程序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程序规范,事实清楚,引用法律得当,处理结果客观、公正,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财政厅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部分财政数据的保密审查要求较高制约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仍需继续加大。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职责分工继续积极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信息等内容,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
2.切实发挥贵州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贵州财政会计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兴信息发布平台,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增加财政信息发布数量,重点做好政策解读、财政惠民工作明白卡等栏目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3.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继续完善省财政厅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财政信息制作、审查、发布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营造公开、规范、透明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