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2015年度贵州省政府透明度第三方评估结果,我厅政府透明度在35个省直部门中排第4位。(2016年度未公布)
(一)机构建设、工作制度及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条例》和《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我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职责,明确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6〕22号)精神,省财政厅还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厅长晏婉萍为组长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推动、指导预决算公开的整体工作,研究预决算公开的重大问题,审定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工作方案,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完善了预决算公开相关政策措施。2016年我厅草拟并报省政府审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6〕22号),明确预算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主体和主要任务,对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相继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黔财预〔2016〕97号)和《转发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黔财预〔2016〕163号),制作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报表参考格式随文下发,供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预算公开工作时参考使用。三是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厅门户网站栏目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提高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建设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公示的门户网站和省电子政务网评估结果,我厅2016年度贵州省政府系统门户网站评估92.31分、第7名,比2015年度提升11位。四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完善我厅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制定了《省财政厅信息公开规定》、《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7个制度文件,强化内容保障,优化公开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推进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机制,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及网站评估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将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二级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六是严格遵守《保密法》及相关规定,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对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
省财政厅在2015年贵州省政府透明度第三方评估结果中的排名情况
省财政厅门户改版后首页界面
(二)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制定了《省财政厅信息公开规定》、《贵州省财政厅网站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厅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办法》、《贵州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贵州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信息保密审核制度》、《贵州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贵州省财政厅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文件,并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公开目录内容2016年共更新458条)。2016年厅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公开目录主要有:概括信息、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资金信息、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政府非税、财政预算、财政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人事信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应急管理、回应关切等信息内容。
省财政门户官网政务公开截屏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厅未设置专门的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对于需查询相关政府信息的,可到我厅相关业务处室,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场所进行资料查询。我厅门户网站开设有“政务公开专栏”,其下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意见箱”、“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用于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维护厅 “机构组织、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及下属单位、人事招录聘用、干部任职等信息。同时还开通了微博,微信平台,用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的情况。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相关厅领导任副组长,厅办公室、预算处、国库处、税政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厅办公室一名秘书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没有安排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所需经费由机关日常公用经费中开支。
(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情况。根据财政工作的特殊性,我厅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上,重点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完善了预决算公开相关政策措施,5月20日我厅召开了全省预决算公开整改工作视频会,对预决算公开存在问题的市县和单位进行了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5月27日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覆盖地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5月31日召开查前培训会,对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对预决算公开相关政策进行培训。未召开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会议,主要通过文件通知、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编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主要通过厅内网相关栏目或内部文件流转等方式对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传达,并作具体安排部署。
(六)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全力推进“六大脱贫攻坚战”。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189.92亿元,为落实全年45万人搬迁任务提供资金保障。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8.68亿元,重点支持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因地制宜推动产业扶贫,着力建立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下达林业发展专项资金60.92亿元,争取到中央下达我省退耕还林工程任务477.4万亩(含2016年底追加4.4万亩)和2.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的政策支持,全年完成造林面积528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2%,在清水江、红枫湖、赤水河、乌江开展流域间生态补偿,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下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个小康行动计划资金200.23亿元,着力改善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水、电、路、讯、房、寨等基础设施条件。统筹教育精准扶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专项资金,对全省31.7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对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安排32亿元用于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省级出资,出台了极贫乡(镇)子基金管理办法,指导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支持丹寨县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开展脱贫攻坚改革试点,努力破解脱贫资金短缺难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围绕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宣传等方式及时予以公开,通过政府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209 条,比上年增加1515条;通过贵州省财政厅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48条,比上年增加345条;通过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97期,比上年增加206期;通过贵州财政会计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532条,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13号)中涉及财政工作要点。
抓好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是制定完善预决算公开相关政策措施。2016年我厅草拟并报省政府审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6〕22号),明确预算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主体和主要任务,对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相继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黔财预〔2016〕97号)和《转发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黔财预〔2016〕163号),制作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报表参考格式随文下发,供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预算公开工作时参考使用,做好本级本部门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的公开工作。二是按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2月5日,公开《贵州省省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月14日,公开《贵州省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等19张附表,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预算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此外还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2月23日,公开了《2016年贵州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8月15日,公开了《贵州省省本级2015年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汇总情况》。8月17日,公开了《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7张附表,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情况公开到市州和主要项目,并公开了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同时,对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上下级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和上下级补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9月2日,公开了《贵州省财政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8张附表。12月2日,公开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2016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附表。12月9日,公开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及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等3张附表。三是落实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我省2015年预决算公开度评分为47.96,与全国其他省份存在较大差距,我厅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对省级部门预算公开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黔财编函〔2016〕16号)、《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以下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黔财编〔2016〕9号)和《关于对省级部门决算公开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黔财库〔2016〕49号),拟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一日一报整改制度,截至5月28日全省各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比例达到100%。通过布置组织交叉检查及培训,2016年全省9个市(州)、90个县(市、区)的政府及部门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开比例达到100%,公开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达到了整改目标。
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2016年,省财政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 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非税〔2016〕4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非税〔2016〕6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监调〔2016〕492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非税〔2016〕31号)等文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对有关工作执行事项进行了明确。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为社会和企业进一步减负。落实以上收费清理优惠政策,预计我省全年为社会和企业减负22亿元,相关收费目录清单均及时在官网进行公布。
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公开管理。2016年我厅加强与省发改、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整理我省经济运行情况、财政收支状况、政府性债务等信息,在规定时间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披露我省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做好发行结果和还本付息情况公告工作,保证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全年共发行使用政府债券2589.68亿元,主要用于全省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置换政府存量债务。
省财政厅官网债券发行公告截图
(二)加强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以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借助贵州财政会计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等其他公开手段,及时公开、更新、维护各类财政信息、财政业务办事指南、审批事项受理流程以及人员招录、会计考试考务等信息,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重要法规主动上墙公示。二是积极借助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当代先锋网等媒体力量做好财政政策新闻宣传发布。2016年4月29日,举办营改增新闻通气会,会上介绍了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总体情况。7月29日,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政府金融办、PPP联盟负责人在省委组织部培训中心4楼第二会议室召开“贵州省促进民间投资和PPP项目合作推进会新闻通气会”,介绍PPP推进大会的目的、意义、特点及活动安排等。11月8日,在线人民网访谈“创新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相关民生问题进行答疑。11月22日,召开“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三是加强与中央和地方有影响的重点刊物的联合宣传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类媒体专访、定期约稿等新闻宣传任务, 接受新华社贵州分社、中国财经报、中国会计报、新理财、中国政府采购报等新闻媒体采访,对当前财税改革的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媒体采访管理。四是继续抓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发文和内部文件运转有关问题的通知》落实工作,加大文件制作中形成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2016年我厅对1979年至2015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涉及文件数287个,经清理,决定废止55件,宣布失效13件,确认继续有效219件。8月9日印发《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黔财法〔2016〕8号),并及时在省财政厅官网及时进行公布。2016年制定的10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要求登记编号、备案。
省财政厅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界面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根据省政府要求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保留了4项行政审批权和71项行政处罚权,继续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详细的行政审批标准,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基础上,及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批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审批涉及到的办事指南均发布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其中涉及到会计事项办理的同时发布在贵州省财政厅子网站——贵州省财政会计网上。省财政厅行政处罚事项71项,主要包括对不依法设置、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处罚、对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处罚等项目。二是实行审批依据、审批材料、审批程序“三公开”,上墙公布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和票据管理等事项的办理要求及流程;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进行主动告知和公开承诺,缩短办理时限,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公开承诺15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期限45个工作日)。三是发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能,及时处理我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016年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审批的受理和发证均按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共办理8项行政审批,其中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批准4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4项。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政务公开制度,做到查前公示、查后公告,加大对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和处理处罚情况的公开曝光力度,把公开透明贯穿于财政监督工作全过程。2016年在会计监督检查中共对4家行政事业单位和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行政处罚。五是2016年省财政厅在官方网站常态公布并实时更新《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全国率先创新公布《贵州省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公告目录清单之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2016年,分别于1月8日、4月29日、11月10日、12月21日分别对目录清单内容进行了4次更新。六是不断完善和规范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分配办法,实行“因素法”分配并将测算的全部因素、权重和计算过程、分配结果在全省财政内网上公开。开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行动计划”、“贵州财政惠民政策明白卡”、“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及时公母相关信息,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省财政厅官网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截图
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界面
贵州省财政会计网界面
(四)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54号)要求,2016年我厅共收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建议、提案及省政协建议案共302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37件、省政协提案158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3件和全国政协提案1件及省政协建议案3件。其中包括省长领衔督办的《关于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乌江经济带建设的建议》、《关于做细做实推进我省三片六山地区精准扶贫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建议》等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件10件,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件1件,省政协主席会议督办件7件、省政协提案委商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提案4件及省委督查室全程了解督办省政协重点提案25件。我厅承办建议、提案办结率100%,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均做到“三个到位”(交办到位、审查到位、督办到位)和“两个100%”(100%与代表、提案者进行沟通、100%向代表、提案者寄送了正式书面答复)。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公开专栏”,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公开了30篇建议提案的办公复文,比上年增加20篇,切实回应公众关切。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是对于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主要是网民留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贵州省委网络舆情通报上反映的问题,根据来文渠道分别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一律及时于申请人沟通反馈情况。财政政策解读等主要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回应和公开;加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政务信箱管理维护工作,及时接收、回应网友咨询,共回应热点36条。收到舆情通报情况6件,网民留言2件,我厅均及时作出回应。二是在线人民网访谈“创新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次;配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重点介绍我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有关情况;联合省发改委、省政府金融办、PPP联盟负责人召开了一次“贵州省促进民间投资和PPP项目合作推进会新闻通气会”,通报PPP推进大会的目的、意义、特点及活动安排等,均及时在我厅官网进行公开。三是认真领会中央出台的重大财税政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财政金融政策、资源税改革等文件精神,对公众关注的关键问题及时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子网站进行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4篇。
在线访谈现场截图
贵州省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截图
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截图
四、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情况
一是继续依法办理以信函为主的信息公开受理申请,避免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6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2条,涉及交通罚没收入缴库、部门决算、债务等内容,通过书面受理方式,全部按时办结和公开,并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一律及时于申请人沟通反馈情况。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全年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零。二是严格按规定办理信访举报,对违纪违规有关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供应商的维权意识在增强,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事项在逐年增加,今年我们在投诉处理事项上引入法律顾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中豪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厅政府采购法律顾问单位,其职责是负责投诉事项的调查取证工作和对处理决定出具法律意见。全年共受理处理供应商投诉案件15件,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始终坚持按法定程序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程序规范,事实清楚,引用法律得当,处理结果客观、公正,至今未发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财政厅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部分财政数据的保密审查要求较高制约了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仍需继续加大。下一步,省财政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职责分工继续积极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信息等内容,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及时完善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
二是切实发挥贵州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贵州财政会计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兴信息发布平台,在严格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增加财政信息发布数量,重点做好政策解读、财政惠民工作明白卡等栏目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是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继续完善省财政厅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优化财政信息制作、审查、发布流程,培养主动公开意识,营造公开、规范、透明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