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8-19 10:38 字体:[]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151245 信息分类: 文件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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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省和省本级

财政决算(草案)及2025年上半年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7月30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多措并举增收节支,全省财政收入年度目标超额完成,民生类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风险隐患有序化解,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财政总收入3779.1亿元,比2023年(下同)增收113.98亿元,增长3.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70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收91.63亿元,增长4.4%。其中:税收收入1243.3亿元,增收21.42亿元,增长1.8%;非税收入926.7亿元,增收70.21亿元,增长8.2%。加上中央转移支付3915.25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265.74亿元(含再融资债券),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1706.41亿元,收入合计9057.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24.74亿元,为预算的92.6%,增支321.04亿元,增长5.2%。其中:民生类重点支出4443.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1%。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2532.66亿元,支出合计9057.4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4.42亿元,为预算的100.7%,增收23.29亿元,增长3.69%。其中:税收收入299.65亿元,增收6.41亿元,增长2.2%;非税收入354.77亿元,增收16.88亿元,增长5%。加上中央转移支付3915.25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265.74亿元(含再融资债券),以及上年结转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收入总计6449.5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05.45亿元,为预算的92.8%,增支80.42亿元,增长5.64%。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3194.3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7.69亿元,以及结转安排支出和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计6449.5亿元。收支平衡。

省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3194.37亿元,减少133.47亿元,下降4.01%。其中,税收返还130.78亿元,与2023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2683.83亿元,减少219.06亿元,下降7.6%;专项转移支付379.77亿元,增加85.59亿元,增长29.1%。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支出98.71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53.54亿元,补助市县45.1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5.28亿元,为预算的96.7%,增收33.24亿元,增长1.5%。加上中央补助174.82亿元、调入资金131.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309.01亿元(含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收入348.38亿元,收入合计5279.3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91.55亿元,为预算的91.7%,增支551.68亿元,增长23.6%。加上调出资金283.76亿元,以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104.07亿元,支出合计5279.39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18亿元,为预算的85.3%,减收195.02亿元,下降84.3%。加上中央补助174.82亿元、市县上解收入27.88亿元、调入资金10.05亿元、专项债务收入2309亿元(含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收入212.77亿元,收入合计2770.7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0.39亿元,为预算的91.1%,增支108.93亿元,增长63.5%。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228.8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189.5亿元,以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71.96亿元,支出合计2770.7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4.51亿元,为预算的95.3%,减收10.53亿元,下降5.7%。加上中央补助0.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29亿元,收入合计188.6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4.3亿元,为预算的99%,增支1.03亿元,增长0.9%。加上调出资金71.9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34亿元等,支出合计188.63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22亿元,为预算的98.1%,增收15.78亿元,增长12.6%。加上中央补助0.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86亿元,收入合计146.91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8.79亿元,为预算的100%,增支27.58亿元,增长38.7%。加上省对市县补助1.02亿元、调出资金47.1亿元,支出合计146.91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02.72亿元,为预算的102.5%,增收133.21亿元,增长7.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65.72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支56.01亿元,增长3.5%。当年收支结余33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791.7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5.38亿元,为预算的103.6%,增收64.31亿元,增长7.8%,其中:保险费收入661.25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57.36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66.77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66.34亿元,为预算的98%,减支24.15亿元,下降3.5%。当年收支结余219.0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20.2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全省政府债务限额20361.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002.1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359.38亿元。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4992.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27.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165.74亿元。

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7537.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679.1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857.96亿元。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287.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86.5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00.89亿元。全省及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4年支持高质量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4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存量和一揽子增量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协同推进促发展和防风险,助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

(一)加力落实财政部一揽子增量政策。一是在财政部分配贵州2024年置换隐性债务的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有序化解隐性债务,降低成本,减轻地方偿债压力。二是加快落实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支持以购买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政策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三是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学生资助补助标准并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并降低贷款利率,累计资助学生888.19万人次。四是春节前向全省240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春节慰问补贴2.4亿元,国庆节前向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提高困难群众收入。

(二)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917.15亿元,支持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45.32亿元支持全省278个“两重”“两新”项目建设。分配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43亿元,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51.12亿元,重点支持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二是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统筹各类资金40.56亿元,大力实施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补贴汽车换新11.9万辆、家电换新134.26万件、家居换新35.33万件,带动消费292.8亿元。安排促消费资金3亿元,重点面向商场超市、餐饮娱乐、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领域发放普惠消费券,大力拉动2024年春节期间消费。

(三)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一是支持大抓产业,主攻工业。安排300亿元,主要用于注入“四化”、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等产业基金,重点支持工业、农业、城市更新、绿色经济、文旅产业等领域项目126个,带动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129.38亿元。聚焦“一图三清单”和“3533”目标任务,出台财政支持“六大产业基地”建设18条政策措施,安排22.8亿元支持“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等,推动数据产业能级提升、国产化智算能力全国领先、数据要素价值加速释放。落实“富矿精开”战略,聚焦重点成矿区带调查评价和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统筹加大地质勘查资金投入。安排省级地质勘查资金3.68亿元用于全省55个找矿项目,支持全省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安排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75亿元,支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争取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395万元,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实施奖补。安排专项资金1.78亿元,主要支持民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等项目。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三是强化科技投入。全省投入财政科技资金89.23亿元,支持基础研究、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科技创新发展,成功重组3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全省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首次突破50%,达到51.34%,增幅排全国第7位,为我省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六大重大科技战略行动等提供有力保障。四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转型。安排省属企业资本金44.8亿元,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支持组建省纺织集团、省农发集团、省外经贸集团,加速承接东部纺织服装产业转移、发展农业和外贸产业。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稳步推进就业和教育发展。统筹就业补助资金28.68亿元,其中省级资金增长23.8%,重点保障各地促就业、稳就业,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统筹中央和省级教育资金391.04亿元,支持基础教育学位供给保障,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推动现代化职业教育提质扩容和省属高职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完成省市(州)共建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省属高校布局优化调整。全省教育支出1209.83亿元,连续12年实现教育支出“只增不减”。二是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4.92亿元,支持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全省城市和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778元/月、6818元/年。深入推进“一老一小”相关改革,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的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1900元/月、1400元/月。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53元/月。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000万元,支持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万户。下达中央、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53亿元,发放租赁补贴69763户,支持建设55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5857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进一步推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三是推动卫生健康和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69.89亿元,重点支持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妇幼健康提质、老年健康服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卫生健康人才培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2024年新建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改造修缮3000个村卫生室,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统筹资金23.62亿元,支持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发展。统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231.82亿元,支持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70元/人。统筹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78亿元,支持和引导各地落实国家和地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四是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持续开展惠民惠农补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补贴发放情况监测和调度,52项惠民惠农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338.64亿元,惠及群众1034.18万人(户)。五是支持基层基础“强双基”。省市两级财政新增每村每年6.4万元、每个城市社区每年10万元补助,由省市两级财政按8:2比例承担。指导市县全面落实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向乡镇倾斜政策,规范和完善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基层干部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五)深入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一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资金88.14亿元,完成152.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157.1万亩、总产量1146.1万吨,完成大豆播种面积358.6万亩,油料种植面积931.1万亩,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统筹资金249.71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弥补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统筹资金11.33亿元,推进种业、畜牧业、生态渔业等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支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2024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统筹资金22.41亿元,支持4048个行政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17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新(改)建进行奖补,开展1个中央级、5个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巩固提升红色美丽村庄建设,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二是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专项债券21.11亿元、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7.53亿元,支持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加快安置房遗留问题处置,加大力度盘活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支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168.93亿元,支持燃气管道更新、各类管网建设改造,完善地下管网系统,提升运行安全和保障能力。三是支持做好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统筹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资金保障工作。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拨付云南省、四川省补偿资金3000万元,推动与重庆市签订跨省补偿协议,安排全省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奖励、补偿资金8100万元。全省投入248亿元,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位居全国前列。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我省磷化集团磷石膏治理等3个项目共9.3亿元,加快绿色产业建设。推进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全省节能节水产品、环保产品采购金额14.33亿元,分别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71%和80.6%。四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安排支持贵安新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30亿元,支持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毕节建设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安顺建设航空产业城、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专项资金各5亿元,推动各地发挥比较优势进行高质量发展。

三、2024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科学管理情况

2024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省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资产资源,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始终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指导方针,督促部门和市县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预算评审机制,细化支出事项审核,遏制项目预算申报高估冒算等问题。坚持精打细算、保障重点,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压缩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出台全省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工作方案,明确7个方面43条措施,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预算,保障重点领域项目支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节约采购成本。常态化开展财政资金清理,及时收回或盘活闲置资金。

(二)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的意见,制定全省统一的“三保”项目清单,规范发放规则及保障标准。实现所有市县“三保”需求编制及预算审查全覆盖,督促市县精准编制需求并足额纳入预算。压紧压实各级“三保”保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及风险应急处置,督促市县优先保障“三保”,硬化“三保”预算刚性约束。优化兜底保障机制,支持市县用最稳定可靠的财力保障“三保”。

(三)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能进能出”的财政省直管县改革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市(州)合理配置区域资源,提升发展活力。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奖补机制,引导产业发展基础好,收入增长快、增量多、贡献大地区加快发展。推动实施教育领域部分事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适度提高省级分担比例。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项目入库管理机制,推动提升入库项目质量。切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各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和资金实现全口径管理。稳步推进支出标准建设,强化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及执行中的运用。严格预算评审,把好项目“评审关”,持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动态监控管理,设置监控规则,防范财政资金违规使用。持续完善“1+1+N”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绩效管理约束,完成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三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出台我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收入上交机制,做到应纳尽纳,健全“国有企业—预算单位—财政部门”预算编报审核流程,提升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性。顺利推动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现我省水资源费制度向水资源税制度的平稳转换,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

(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深入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强化法定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将政府债券本息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出风险。强化债券资金在线监管,实时监控2024年发行的151.1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早形成实物工程量。用好用足国家化债增量政策,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减少债务规模。完善政策制度机制,出台隐性债务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全流程管理。稳步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出台我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级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逐步构建全省“五位一体”监督体系和机制。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完成1221个地方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

过去一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等规定,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监督,落实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审查意见,扎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监督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2024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

四、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5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及相关决议,上半年全省财政收支保持一定增长,顺利实现“双过半”,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财政总收入2018.88亿元,增收66.2亿元,增长3.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8.38亿元,为预算的50.3%,增收51.16亿元,增长4.8%。其中,税收收入665.74亿元,增收16.6亿元,增长2.6%;非税收入完成452.64亿元,增收34.56亿元,增长8.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2.06亿元,为预算的50.1%,增支45.03亿元,增长1.4%。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01亿元,为预算的48.9%,增收36.54亿元,增长12.6%。其中,税收收入167.26亿元,增收8.53亿元,增长5.4%;非税收入158.74亿元,增收28亿元,增长21.4%。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61亿元,为预算的53%,减支13.82亿元,下降1.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6.8亿元,为预算的21.2%,增收9.25亿元,增长2.8%。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6.89亿元,为预算的41.48%,增支215.02亿元,增长42.8%。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41亿元,为预算的34.5%,增收0.64亿元,增长4.7%。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4.53亿元,为预算的61.7%,增支136.25亿元,增长3.5倍。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13亿元,为预算的4.62%,减收1.38亿元,下降13.2%。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93亿元,为预算的20.8%,减支38.65亿元,下降59.8%。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尚未入库,主要是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需待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审定后,经省属企业申报、社会中介机构核查等程序收取。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8亿元,为预算的19.8%,减支30.23亿元,下降60.1%。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41.42亿元,为预算的56.1%,增收102.3亿元,增长9.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4.86亿元,为预算的48.4%,增支73.79亿元,增长9.1%。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5.79亿元,为预算的55.5%,增收21.74亿元,增长4.7%。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71.23亿元,为预算的48.9%,增支51.25亿元,增长16%。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两会”安排部署,主动靠前发力,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盘活存量、做优增量、强化监管、化解风险,推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全力促进经济发展。着力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效应,消费方面,统筹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和省级配套资金31.6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安排3.6亿元支持发放消费券、常态化促销等活动。投资方面,统筹中央和省级各类资金1356亿元,支持全省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产业方面,落实大抓产业、主攻工业部署,继续安排300亿元注入“四化”等基金,同时安排100亿元专门支持产业发展。二是全力兜牢民生底线。全省九项民生类重点支出完成2255亿元,增加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6%,比上年同期高1.4个百分点。上半年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841.78亿元,全省“三保”运行总体平稳。紧急动用预备费6.48亿元,支持榕江、从江、三都、雷山、丹寨等县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做好财政牵头3项、配合6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好政府债务管理,按时足额兑付政府债券本息。制定年度化债目标和化债方案,稳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下达各地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661亿元,支持各地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和安置房项目建设,截至6月底发行并拨付第一批置换债券894.02亿元。四是全力盘活国有“三资”。制定《贵州省国有“三资”清理盘活行动方案》,在全省开展“三资”大起底摸排,指导市州逐一制订盘活方案,上半年完成盘活417亿元。五是全面强化财会监督。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在财政部部署的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4个重点领域基础上,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乡村振兴资金、惠民惠农补贴、财政基础管理等11个领域纳入我省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范围,形成统一调度机制。

下半年,我们将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预算和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回升向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财政平稳运行。收入方面。围绕目标科学合理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抓好税收和非税收入,全力做好“三资”盘活和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夯实财政运行基础。支出方面。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使用的精准性、有效性,合理加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促进支出进度与实际需求更加衔接匹配,加强资金监控,避免资金闲置、挪用、浪费,发挥好财政对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作用,为经济发展注入更多确定性。“三保”方面。将“三保”摆在最优先位置,使用经常性财力足额安排“三保”支出。强化“三保”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和应对处置,完善激励奖补机制,督促各地统筹集中一切资源、一切资金,坚决守住基层“三保”底线。债务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债务本息预算,紧盯预算收入执行,各项收入在保障“三保”后优先用于保障政府债务本息偿付。加快推动置换债券资金使用,严格按规定将债券资金用于存量政府投资项目收尾。按照年度化债任务,加快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加快推动隐性债务如期“清零”。

二是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加力落实重点领域财政政策。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支持做好“两重”、“两新”等工作,稳住重点领域投资和消费。落实好新一轮促进居民增收行动,严格兑现惠民惠农补贴,推动政策早见效、多见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的决策部署,做好育儿补贴发放工作。加速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用好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政府基金,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和“3533”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工业领域企业技改、数字化转型和设备更新,全力支持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等“未来产业”和大数据算力等“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落实将财政科技资金80%以上投入“六大产业基地”等领域目标,以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扶持计划等相关政策,全力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大力盘活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土地,支持做好老旧小区、危险住房、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用好农业产业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支持做好农村“两清两改两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补贴政策,持续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支持县区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支持贵阳、毕节、遵义、安顺、黔东南等地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支持开展营商环境大改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继续做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业方面。统筹用好稳岗返还、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等政策,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教育方面。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投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省属高职院校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做好省外高水平大学“组团式”帮扶我省学科建设,落实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及中职教育、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提标政策。医疗方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强化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推进实施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增强医保制度的公平性。社保方面。落实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配套政策和中央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政策,提高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落实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低保标准方面政策,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是深化财政领域改革。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支出标准建设,强化支出标准应用。分类分步制定贵州省省级财政预算评审工作规程、一般债项目预算评审操作规范等,健全预算评审制度。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做好重点领域的财政绩效评价。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事项。根据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研究推进消费税税制改革、省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优化省与市县共享税分享比例等相关工作。

五是加强财会监督。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继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加强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真正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艰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信心、苦干实干,稳中求进、善作善成,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