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4375899 | 信息分类: | 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09-03-2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
黔财税〔2009〕18号
各市(州、地)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财 政 部 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9〕1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
目录的通知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贝才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09年1月l目起施行,根据施行新条例和实施细则的需要、现将废止或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通知如下:
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 (略)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