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022号提案的答复
黔财提复字〔2025〕81号
省政府办公厅:
陈国飞委员提出的《关于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 激发创业投资活力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做好“四化”基金资金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2021-2025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1180亿元作为黔晟国资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注入“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基金及产业发展(其中2025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267亿元),基金围绕“六大产业基地”及“9+2+2”景区等重点领域,聚焦省内优质企业和重大项目,投资项目591个803.71亿元,带动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投入1640亿元。二是强化基金顶层制度设计。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机制,推动我省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2025年7月,省财政厅会同省委金融办、贵州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财金〔2025〕18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明确基金范围、规范基金设立、加强出资管理、推动优化整合、健全绩效管理、建立容错机制、优化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11条细化落实举措。三是推动设立科技创新天使基金。2024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10亿元作为贵州金控集团注册资本金用于设立贵州省科技创新天使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积极构建我省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引导基金生态链,推动形成以科技创业投资为重点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天使基金已投资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科技创新项目4个1.1亿元。四是推动创投基金改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24年,省发展改革委下属的省创投中心改制为贵州省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划转并入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引导基金募资规模合计65.58亿元,在投资子基金层面实现3.69倍杠杆放大效应。通过带动深圳创新投资集团等其他创业投资企业跟进投资,累计对99家创业企业提供支持,累计投放资金约145.1亿元。引导基金参股支持创业企业中,属于贵州省范围内的企业共73家,占比达73.74%,其中37家为原贵州区域内企业,36家企业从外地引进落地贵州。
二、关于委员提出具体建议一“转方向降标准,拓宽融资渠道”的回复意见
为募集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省基金发展,一是推动设立专项基金。“四化”基金积极对接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专项基金,截至目前,“四化”基金与国中常荣、招垦资本、航发集团等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专项基金9支,实缴规模122.78亿元(其中募集社会资本58.28亿元)。二是降低返投比例。为响应中央关于“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我省“四化”基金返投比例已由2021年2倍逐步下调至目前的1倍,调整思路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中“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规定。
三、关于委员提出具体建议二“分类梯度管理,强化投资赋能实效”的回复意见
为构建覆盖我省企业全生命周期基金生态链,近年来,我省已建立了包含“四化”等产业基金、贵州省创投基金、贵州省科技创新天使基金等基金体系。为进一步优化各类基金运作管理,《通知》中明确:一是在管理机制方面,理顺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出资人和基金主管部门职责,基金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基金出资人切实履行好预算、绩效等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开展基金投资运作。二是在绩效考核方面,对创业投资类基金,可适当延长基金绩效评价周期;对产业类投资基金,根据基金所处的产业领域和投资阶段(投资期、退出期)等设置差异化评价指标。三是在容错机制方面,鼓励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按照创业类、产业类投资基金不同类别,分类设置容错率,具体容错率、免责认定标准和流程等由基金主管部门按程序进一步明确。2024年底,我省新设立了贵州省科技创新天使基金,为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在基金设立方案中明确了容错机制有关内容,即:容忍正常投资风险,设置50%的容错率并制定损失核销标准和流程。为拓宽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边界,加强省外技术、人才、项目的交流和引入,带动省内相关产业链的发展,黔晟国资指导省创投公司按照招商企业“投资落地贵州、产业落地贵州”的基本原则,除了继续投资在贵州设立子公司和生产经营的招商企业外,同时按不低于1:1返投至省内的模式推动招商工作,引入省外优质企业落地贵州,做大贵州的产业投资增量。
四、关于委员提出具体建议三“优化考核体系,提升市场运作水平”的回复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基金绩效管理体系,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通知》中明确:一是基金主管部门不得以行政手段干预基金日常管理事务和具体项目投资决策,可通过监督投向、跟踪投资进度、委派观察员等方式,促进基金合规运作,基金管理人原则上采取市场化方式遴选确定,加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运作管理。二是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贵州省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黔财金〔2020〕42号)研究制定科学化、差异化、可量化的本级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办法,基金主管部门每年对基金规范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基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应重点关注政策目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实现情况,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为提升基金管理团队专业力量,黔晟国资正在指导省创投公司根据《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工作指引(试行)》中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贵州省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跟投实施办法(试行)》和《贵州省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筹资奖励绩效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市场化、权责对等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公司效益与管理人员的激励相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提升市场化管理水平。为吸引专业人才和管理团队,省科技创新天使基金通过制定让利措施等优惠政策,采取“先回本后分利”原则,在出资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且超出门槛收益的基础上,以其超额收益最高不超过60%的部分对有贡献的被投企业、社会资本以及基金管理人进行让利。
五、关于委员提出具体建议四“申请创新试点,优化退出渠道”的回复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基金退出机制,《通知》中明确:由省委金融办、贵州证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申请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鼓励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和并购基金。目前,省委金融办正持续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涉贵州股交可转债存量业务风险处置,待风险处置稳妥,将积极会同贵州证监局研究推动贵州股交申请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有关工作,进一步活跃投资市场,拓宽基金退出渠道。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国资委、省委金融办、贵州证监局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加强政府投资基金规范运作管理,强化创新驱动,统筹新旧动能转换,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新能源等产业,服务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大局。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