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154号提案的答复
黔财提复字〔2025〕91号
金明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村卫生室修缮改造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保障,支持村卫生室提档升级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36号)等文件精神,省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实施“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自2022年起,每年投入3000万元累计1.2亿元,目前通过为村卫生室提档升级设备、补充必要设施、进行房屋修缮等方式,提升村卫生室保障水平,方便农村群众看病就医。已累计支持12000个村卫生室更新改造,覆盖全省所有县区。
二、持续加大投入,推动村卫生室更新改造
2025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医疗卫生帮扶协作提升内涵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25〕14号),决定在完成“攻坚行动计划”的基础上,2025年—2027年将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健康守护”工程,每年更新维护3000个村卫生室,加强村卫生室设施设备配备,改善村卫生室服务环境,保障村卫生室运行,方便农村群众看病就医。到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覆盖全省所有村卫生室。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提升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层公共卫生保障水平。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