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638号建议的答复
黔财议复字〔2025〕124号
项秀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贵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相关经费的扶持,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方面,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重点用于‘厕污垃’设施运维管护,以利于城乡融合发展推进”的建议
近年来,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及《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若干措施的意见》精神,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贵阳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支持开展农村改厕工作。2024—2025年,下达贵阳市中央和省级改厕奖补资金2680万元(2024年1902万元、2025年778万元),用于完成年度改厕任务,并明确省级改厕奖补资金中10%的资金用于后续管护,切实提高管护能力。在此基础上,2025年统筹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84亿元(其中下达贵阳市716万元),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卫生厕所新(改)建奖补。二是支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24—2025年,下达贵阳市省级村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1332万元(2024年800万元、2025年532万元),专项用于村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合理配置收集点及收运车辆,逐步补齐设施短板,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及时转运”,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三是支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24—2025年,下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和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8850万元(2024年5770万元、2025年3080万元),支持贵阳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此外,2025年下达贵阳市中央和省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6418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村内户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奖补,重点支持“两清两改两治理”工作。
二、关于“加大对贵阳市本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贵阳市农村“五治”,以利于贵阳在全省更好的承担起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建议
2024年,省级财政共下达贵阳市财力性转移支付80.71亿元,较上年增加17.03亿元,增长26.7%;截至目前,2025年已下达贵阳市财力性转移支付77.1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29亿元,增长35.69%,进一步增强贵阳市财政保障能力。贵阳市在保障“三保”和基本公共服务前提下,可结合实际统筹用于农村“五治”工作,以利于在全省更好承担农业农村现代化引领和示范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关工作要求,继续支持、指导帮助贵阳市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五治”工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加快“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实现“强省会”提供有力保障。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