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32号提案的答复

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28 09:57 字体:[]

省财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32号提案的答复

黔财提复字〔2024〕123号

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打造“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财政大数据监测平台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现业务系统从分散运行向系统集成转变的建议

我省财政业务系统主要涵盖了预算管理、债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社保资金、工资统发等业务,2019年7月,财政部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我省作为第一批试点省份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2021年7月,全省新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新系统涵盖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单位会计核算、总会计等业务模块,基本实现了预算管理全链条覆盖。2022年,根据财政部财预〔2022〕1号、财预便〔2022〕239号、财办〔2022〕2号等文件要求,完成了债务系统、地方财政分析评价、部门决算、预算执行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政府综合财报等7个系统到一体化系统的整合工作。2023年,完成政府采购、社保资金等系统与一体化系统数据接入,基本实现了财政主要业务系统整合贯通。

二、关于实现数据统计从重复低效向简便智能转变的建议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整合接入的方式,基本满足各类财政业务报表统一查询,如各预算单位均使用统一的单位会计核算模块,实现单位账与一体化支付业务无缝衔接,收支日报、月报等日常报表统计功能基本满足日常工作报送分析需要。同时,2021年以来,我省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部署了一体化系统数据汇总上报平台,按照T+1方式实现了全省各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数据汇总上报,基本满足了各级财政部门日常报表查询统计需求。2023年,我省根据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2.0》相关要求,对一体化系统进行对标改造,系统数据精准性、可靠性、及时性得到有力保障,数据质量全面提升,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关于实现资金监管从事后监测向实时监测转变的建议

为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对财政资金监管作用,我省于2017年在一体化系统中上线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模块,通过设置事前禁止、事中拦截相关预警监控规则,实时监控省直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全省9个市(州)以及所辖区县均在一体化系统中对预算单位集中支付资金开展了动态监控。2023年在一体化系统中上线预算执行监督模块,设置预警监控规则通过T+1方式对19项专项资金实行事后监测。2024年拟在一体化系统中上线集中支付事后预警功能,并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监控范围、增设预警规则,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监督功能,严肃财经纪律,发挥监管效能。同时,省大数据局批复了我厅2024年财会监督数智化平台立项申请,届时通过系统建设将进一步构建完善财会领域重大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全面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贵州作为全国数字化建设高地,我们将按照《贵州省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基于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持续完善财政收支、会计核算、资产、采购、债务等各类财政数据的汇聚,逐步打通财政与人社、组织、教育等外部基础数据交换通道,建设财政数据大脑,盘活全省财经数据资源,形成整合共享、上下联动、覆盖全省的财政数据中心体系,持续释放财政数据资源价值,提升财政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进贵州省财政数智化转型,助力贵州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