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4-02 15:49 字体:[]

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4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黔财议复字〔2022〕3号

省发展改革委:

任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决策,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关于“抓紧研究制订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的相关制度及操作规范,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做好项目决策评估论证和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的答复。

一、省委省政府和省级财政部门已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相关政策。

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为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贵州省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29号),其中关于事前绩效评估的政策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投资主管部门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为贯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省财政厅在充分征求省直部门和市(州)财政部门意见后,出台《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绩〔2020〕6号),进一步规范省级部门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对政策和项目支出设立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论证评估,并要求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第202号令)等有关政策规定,省财政厅已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制定《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报请省人民政府审定,待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印发。即将出台的《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实施细则》对决策评估的内容、决策评估的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和细化,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

2022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