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2号建议的答复

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7-19 21:35 字体:[]

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52号建议的答复

黔财议复字〔2021〕104号

赵开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原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单人抢救费用最高8万的限制额度”和“提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额度”的意见建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7年11月1日,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道交基金”)工作,我厅会同道交基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推动道路救助工作。经过近4年的运行,道交基金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案件垫付率和追偿率不断提升,整体运营效果处于全国前列,在关爱和救助公民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避免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死、致残、致贫、返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1年4月末,道交基金共垫付4294次,受益人3744人,垫付金额1.57亿元,其中2021年1—4月共垫付751次,受益人642人,垫付金额2696.81万元。            

为道交基金设定单人抢救费用最高8万元的限制额度,理由主要是:一是道交基金总额有限,必须设置一定的使用规则和限额。按照《财政部保监会关于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收入中提取道交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3〕9号)规定,道交基金按照交强险保费的1%—2%提取。《贵州省道交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道交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8万元救助限额已可满足大多数抢救、治疗需求,超出8万元限额后责任人无力赔偿、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依然可以继续申请,由道交基金联席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超限额支付事项。二是基金运行面临消耗较快、缺口逐渐扩大、追偿困难等问题。我省道交基金自2010年起开始缴存,截至2020年底,共缴存5.28亿元,近4年已消耗10年累计缴存数的近三分之一。随着道交基金使用和宣传力度加大,消耗逐年加大,2020年基金缴存金额4659.55万元,垫付金额8284.01万元,出现缺口3624万元;即使按最高比例计提基金,预计2021年后垫付金额也将大于当年缴存金额。此外,事故当事人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有限,基金追偿比较困难,目前76.5%(约1.2亿元)的垫付资金难以追偿。

为了保证基金稳定、安全、长久、可持续运行,尽可能满足更广泛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相关权益,必须设置一定限额,超出8万限额后确需救助的依然可以继续申请。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成员单位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适时研究、调整道交基金垫付限额等相关政策。

二、关于“缩短审批及发放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时间”的意见建议

解人燃眉之急,缩短审批及发放道交基金时间,为受害人提供及时救助,是道交基金一直以来的宗旨。近年来,基金垫付时效逐年提升,2017年平均垫付时效45.11小时,2020年缩短至13.52小时,2021年前3月缩短至10.50小时,垫付案件最快为1.18小时。

我厅在相关工作中,积极会同有关单位指导督促基金管理中心,提高基金审批及发放效率。一是设置95518咨询服务专线,按照全省范围内365天×24小时无间隙进行救助基金报案受理及咨询服务,确保申请人在省内可随时随地办理救助基金申请。二是开通“一站申请、网上办结”等便民新措施,不断完善信息系统、优化审核审批流程,提高垫付时效。三是抽调医学、法学专业且交通事故处理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建道交基金垫付、受理、审核、追偿、回访团队,通过培训、考核、指导、督导等方式提升团队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确保覆盖面和服务效果。四是延伸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服务,提供人伤专业咨询、人伤调解处理及法律援助,赴医院探视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参与事故调解并提供专业意见,让受害人感受“有温度”的服务,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联席会议相关单位指导督促基金管理中心,进一步提高垫付时效和服务质量,切实用好道交基金,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提供及时关爱和救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