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议复字〔2020〕100号
刘光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化解县乡两级卫生项目建设县级配套缺口资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医疗卫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大民生事业。全省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的原则,大力支持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坚持把医疗卫生事业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完善投入机制,优化支出结构,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财政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
一、加大中央和省级资金投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建设能力
(一)2012-2016年,中央、省财政共计投入15.72亿元,完成全省86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现我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按照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不再安排中央资金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项目建设。
(二)2017-2018年省财政投入资金18.33亿元,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完成了全省市、县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县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医馆、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等。其中补助雷山县1360.96万元,支持县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医馆、村卫生室能力提升。
二、加大对雷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力度
2018年、2019年投入黔东南州医疗卫生事业补助资金分别为51.90亿元、60.78亿元,2019年比2018年增长17.10%;2018年、2019年投入雷山县医疗卫生事业补助资金分别为1.77亿元、2.23亿元,2019年比2018年增长25.98%,增幅高于全州增幅8.88个百分点。
三、积极支持雷山县化解医疗机构债务
为减轻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负担,促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2018年,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贵州省县级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债务化解及后续建设管理实施方案》(黔财债〔2018〕34号),明确“2018—2020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奖补资金,根据债务余额、人均可用财力、化债完成率等因素对各县进行奖补”。2018年,省财政已下达雷山县公立医院化债奖补资金191.91万元,用于化解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雷山县核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余额为191.91万元,下达的奖补资金已完全覆盖其债务余额,积极助力雷山县有效化解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促进雷山县进一步有序推进医疗卫生事业良性发展。
四、按照支出责任,做好医疗机构资金保障工作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县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明确为县财政事权,由县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省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县乡两级卫生项目建设工作主要由县级政府组织实施,应由县级财政负责保障。
下一步,建议雷山县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做好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设保障工作。同时,省财政将积极配合省卫生健康委继续加大对雷山县医疗卫生事业方面投入,特别是基层医疗人才培养、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