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提复字〔2020〕84号
民进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设立贵州省县域农业产业融资担保公司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省农业融资担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省农担公司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基本情况
2016年,省农担公司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全省农担体系“龙头”作用,以扩大业务规模、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为重点,不断完善提高法人治理结构,着眼顶层设计、创新业务模式、深化多方合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助力我省脱贫攻坚和农村产业革命,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农担体系已为全省33739个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累计担保额突破67亿元。截至2019年底,在保余额59.36亿元,在保项目数29440个 ,较2018年增长3.6倍,担保代偿率0.25%,低于全国平均1.77%的水平,效推动了各地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在各县(市、区)设立专业的农业产业融资担保公司的建议
根据过去和当前我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搭建实际,综合考虑全省农担业务发展需求,我们建议暂不设立县域农业产业融资担保公司,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全省已实现县域政策性担保公司全覆盖
2016年,根据黔府办函〔2016〕79号文件精神,省财政预算安排10亿元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贵州省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担保公司”),通过省担保公司参股全省58个集中连片和非集中连片贫困县的政府性担保机构,充实地方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帮助部分贫困县组建担保机构。通过以上资金支持,到2016年底,我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实现了9个市(州)、贵安新区及88个县(市)区域“全覆盖”的目标。
(二)采取“一统两分”经营模式,有利于做大做强担保业务规模
2016年,按照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印发的《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出资设立了省农担公司,公司专注于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利优质的融资担保服务,助推全省农业产业发展,并成立了10家全资子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全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及88个县(市、区)。各级子公司设立以来,由于部分地方空设担保机构、抽借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风险补偿机制、业务人员不具备专业技能等问题,农担业务开展情况并不理想,2017年,省农担公司在全国33家省级农担公司中,在保余额排位为最末位。2019年,省农担公司撤销10家子公司,按照“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原则,依托县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在全省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在保余额突破50亿元,在全国33家省级农担公司中,排位从2017年挂末位置上升到第7位,全省农担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2020年,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全力推进我省农村产业革命发展,省委省政府审议批复了《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贵州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要求,省财政厅及时拨付省农担公司注册资本金4.97亿元,省农担公司注册资本金已达50亿元(省财政拨付42.5亿元)。方案同时明确省农担公司采取“一统两分”经营模式运作。第一,依托市(州)、县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增设农业担保部,农担业务与非农担保业务实行分开管理,财务分账核算。第二,省农担公司业务主要分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融资担保、农业产业融资担保两大板块。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融资担保主要支持单户在保余额为10-300万元的项目;农业产业融资担保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大产业、坝区产业等,针对符合绿色产业基金投资条件的大型项目,通过与省担保公司联合担保等方式提供担保增信。
(三)建立全省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加强担保业务合作
今年4月,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经多次协商,认真研究,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贵州省农业信贷担保李联盟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发展的指导意见》(黔财农〔2020〕45号),由省农担公司牵头,联合市县政策性担保公司或市县政府,建立共同增信分险的全省农业信贷担保联盟。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建立:一是“担担”合作。根据各地政策性担保公司实际情况,市县政策性担保公司实收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在自愿的基础上可加入全省农担联盟。二是“政担”合作。对部分市县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暂时达不到要求或未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的,省农担公司可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由市县财政出资设立风险代偿资金池(首期规模不低于500万元),并委托省农担公司进行管理,省农担公司按照风险代偿资金池的3-10倍放大担保规模。
三、关于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出台鼓励政策引导现有县域融资担保公司为农业产业领域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建议
我们很赞同贵委提出的政府出台政策引导担保公司为农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建议。涉农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以支持农业产业和农业企业发展为目标,业务开展带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需要政府出台风险补偿、担保费补助等相关措施支持担保机构发展。
(一)省财政厅拨付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资金支持农担公司业务发展
2019年省农担公司开展的农业担保业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年利率从最高9%降为7.04% ,加上平均担保费率0.35%,贷款主体实际承担综合信贷平均成本为7.39%(低于国家要求的8%),比农业贷款主体的市场融资成本降低了1.59个百分点,银行多让利达 5922.75万元,有效化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贵”问题。为支持省农担公司发展,省财政厅拨付省农担公司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资金2亿元,专项用于省农担公司担保费补助、风险代偿和转增资本金规模等。
(二)中央财政及时完善“一补一奖”政策,并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
今年4月,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 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明确中央财政对政策性农担业务实行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同时,要求省农担公司要进一步降低担费率,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政策性扶贫项目不超过0.5%),并明确“不鼓励各地长期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过度降低融资成本,防止贷款主体资金挪用、无风险套利等行为对正常融资需求产生挤出效应,增大担保风险和寻租空间”。
四、建立相关监管机制和风险隔离机制的建议
(一)专注服务农业,严格执行惠农政策
全省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业务。除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二大特色产业、500亩以上坝区产业外,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各地还可选择1-2个特色优势产业纳入农担联盟进行担保增信,确保农业信贷担保贴农、为农、惠农。
(二)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今年4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印发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方案(试行)》(国融担〔2020〕23号),把银担“28”分险模式作为银担合作的一项重要政策,省财政厅在今年下发的《关于建立贵州省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发展的指导意见》(黔财农〔2020〕45号)中也明确将在全省推行银担“28”分险模式,即:县级担保机构承担40%风险,省农担公司承担40%风险,合作银行承担20%风险。通过风险共担,对涉农贷款发生的代偿,由农担体系承担80%的风险责任,银行只承担20%的风险责任,既保证担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降低了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风险,较好地解决了农业产业风险共担的问题。
(三)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风险分担机制
2019年,省农担公司全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积极对接国家农担公司,11月,经国家农担公司评估和评审,将我省农担公司正式纳入国家农担公司再担保范围,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可获得国家20%的风险分担,为推动全省农业信贷担保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