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提复字〔2018〕121号
民盟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合教育资源做好家庭教育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涉及财政部门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孩子的教育是家庭的头等大事,望子成龙是千万中国父母的期盼和目标。近年来家庭教育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成为谈论的热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家长应该对社会负责,对后代负责,要讲究教育方法,培养子女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孩子最早授受教育的场所,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起着奠基的作用。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可能完成培养人这一极其细致而复杂的任务。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家庭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新时代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支持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支持家庭教育活动的开展,省级财政一是统筹中央和省教育经费用于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发展。其中2013-2017年,省级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28280.5万元,专项用于教师培养、培训。二是积极支持配合省妇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省级财政妇女儿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据不完全统计,2013-2017年在省级妇女儿童专项资金及经费中共统筹安排287万元专项用于开展家庭教育相关工作。为进一步支持省妇联做好家庭教育能力建设和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从2018年起,省级财政新增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妇女儿童相关的家庭教育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提供了资金支持。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事业是一项长期的伟大事业,需要教育、妇联、工会等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作为财政部门,我们将尽力给以支持并按照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并希望一如既往的关注我省教育事业工作,为我们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6月7日
(附注: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