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提复字〔2018〕107号
省供销社:
杨昌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我省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5号),对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我省2016年后安排的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从600万元增加至80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2015年,财政部下达《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安排3215万元支持我省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现目前,我省每年的中央和省级供销专项资金合计达176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淡季化肥和农业物资储备和供销商业流通事务管理。
2017年,我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全面推进贵州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健全供销社组织体系和完善农村市场经营服务体系提出了明确目标。按照《通知》要求,省财政每年安排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支持省供销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夯实基层为农服务基础,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培育壮大“三位一体”新型基层社组织体系,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通过多年的投入,实现了“三社”+“一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一网(贵农网)”深度融合,系统行业内部资源叠加和优势互补,发挥了联动效应。同时,围绕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做大做强“贵农网”助推贵州农产品风行天下,打造“互联网+供销社”新模式。“贵农网”农村电商平台于2016年1月正式上线运行,全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总额19亿余元;完成5083个基层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与52个县级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贵农网”农村电商体系建设的协议;自建“贵农物流”品牌,通过业务联结、交叉参股等方式在修文、玉屏、威宁、雷山等5个县开辟了30余条物流线路。
我省目前以供销社电商平台和电商网络体系为支撑,积极促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推动农业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大优势农产品品牌和市场体系培育力度,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全要素、全覆盖的新型供销社网络服务体系,让更多特色农产品走出乡村、走向市场、走出贵州。2017年共计打造21个县级电商运营中心、3000个农村电商服务站,并在16个示范县开展农村电商物流业务,实现农村电商线下网络规模化、体系化。提升各地电商公司和县级运营中心服务能力,指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围绕当地特色产业资源,用“互联网+供销社”模式将贵州绿色产业链各个环节串连起来,引导贵州绿色农产品品牌化、电商化, 通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提升贵州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感谢昌梅代表对我省供销合作和财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建议》紧紧围绕我省乡村振兴扶贫攻坚的战略目标,提出了如何通过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对我省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对我们的开展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省供销部门,继续支持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为我省乡村振兴事业做出努力。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5月31日
(附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