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提复字〔2018〕91号
罗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中涉及财政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后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黔党发〔2013〕8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41号)等重要文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成长成才、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了有力的基层人才支撑。
近年来,省财政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2013年至2017年,省级财政共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60.53亿元,其中2017年12亿元。在分配资金时,省级将“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贫困人口”等指标纳入作为分配因素,引导各地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向高校毕业生和基层困难地区倾斜。二是从2013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经费140余万元,专项用于“一村一名大学生”农村青年提升学历项目。三是2016年中央启动第三轮“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计划,省级财政积极落实配套经费,2017年安排658万元,2018年1400万元,专项用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生活补助,确保计划顺利实施。四是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政策兑现。
在今后工作中,省级财政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确保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5月28日
(附注:主动公开)
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
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 案 者 |
提 案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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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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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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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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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办理情况是否满意: 2.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20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提案者填写后,书面反馈省政府办公厅
电话:0851-86892690(传真) 邮政编码:5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