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议复字〔2016〕124号
黎菜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涉农资金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4〕23号)精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黔扶领〔2014〕6号)。自2014年11月起,我省在5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选择了包括册亨、望谟在内的20个县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创新扶贫模式,下放项目审批权限,集中财力解决贫困地区突出问题,加快农民群众脱贫增收致富步伐,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突出支持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我省于2013年启动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预计整合资金总投入1510亿元。截至2016年8月底,六个小康行动计划已完成投资1433.7亿元,完成2013—2017年投资任务的100.8%。二是突出支持山地特色产业发展。根据《贵州省茶产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竞争立项,以中央资金为引导,整合资金重点支持18个茶产业县,实施面积27万亩,截至2015年底全省茶园面积628万亩,位列全国第一。选择36个精品果业县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实施面积21.37万亩。目前,罗甸县火龙果已成为全国种植面积最大、标准程度最高的连片化、产业化火龙果基地;麻江县已成为我国西南最大的蓝莓种苗繁育基地。
二、为深入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这场输不起的攻坚战,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黔党发〔2015〕27号),明确要求:以县为单位,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按照“渠道不变、投向不乱、集中使用、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了涉农资金整合力度。
三、2016年,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并于5月10日组织召开了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财政部楼继伟部长、国务院扶贫办刘永富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维良副主任、审计署袁野副审计长分别发言。会议要求各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抓紧部署,积极推进。会后,秦如培常务副省长和刘远坤副省长及时作了工作部署,要求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等部门尽快拿出工作方案报省政府。目前,我省已确定今年在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六盘水市有盘县、六枝特区、水城县)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按照“以县为主、权责对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规范运行”的原则,将项目审批权限和责任主体全部下放到县,统一申报方案,切块下达资金,统一绩效考核,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完成摘帽销号目标和脱贫攻坚任务。
贵州省财政厅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