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贵州省财政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持续改善民生,注重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财政投入保障,推动建立更加完备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按照《“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重点任务分工,现将涉及财政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一是促进就业支持创业。实施就业脱贫工作,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用于贫困劳动力培训。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支持,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各项就业政策落实更加到位。二是保障教育公平。建立了教育各学段全覆盖的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完善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大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覆盖。落实保障教育公平,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筑牢社会保障网底。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落实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四是有效保障健康服务需求。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基层民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五是大力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推进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文化和科技设施低收费或免费开放,推进“百县万村”项目、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光电网络全覆盖等项目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六是落实基本住房保障。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致力于保障全省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现困难群众“居有所安”。
(二)完善多元化供给机制。一是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第三方绩效评价体系。建成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部门开展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相关要素在平台公开,统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每年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2015-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培育资金用于对开展较好的典型项目和市县项目进行奖补,以点带面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三是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有序推进实施PPP模式,我省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覆盖生态环保、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旅游、文化、养老等19个一级行业,有效助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三)着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提高贫困地区和财力困难地区“三保”能力,通过奖补结合方式分配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积极争取中央新增专项债券支持,促进我省基础设施、公共卫生、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建设发展,强化了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支持力度。二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市县财政保障能力,省对下转移支付继续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按照中央部署,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不断理顺各级支出责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深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政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完善并优化了我省财政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明晰省、市、县各级职责,充分调动市、县积极性,增强市级统筹调控能力,促进资源、资金在级次之间、地区之间合理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存在的困难
“十三五”时期,受经济持续下行、结构性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我省财政收入增速持续放缓。各级财政保障基本民生兜底任务重,决战脱贫攻坚、确保高质量发展资金缺口较大,再加上债务还本付息、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等刚性支出,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三、“十四五”时期工作打算
“十四五”期间,贵州省财政厅将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发挥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兜底保障职能,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稳步推进省以下分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不断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提升县级财政保障能力,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