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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二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发展基本情况 4
(一)做大“蛋糕”,强化管理,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 4
1、收支增幅明显加快,规模总量实现跨越 4
2、收入质量稳步提升,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5
3、自给水平逐步提高,调控能力有所增强 6
(二)围绕大局,转变方式,服务发展注入新动能 7
4、着力夯实我省发展基础 7
5、助推重点发展平台建设 7
6、支持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 8
(三)分清层次,兜住底线,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效 9
8、切实保障重点民生支出 9
9、落实民生项目提标提质 9
10、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10
(四)结合实际,把握节奏,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10
11、税费改革有序推进 10
12、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11
13、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11
14、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12
(五)依法理财,加强内控,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2
15、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12
16、健全财政“大监督”机制 12
17、加强政府债务管控 13
(六)以人为本,内外兼修,干部作风展现新风貌 13
18、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13
19、财政文化提振 “精气神” 14
二、“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4
(一)“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有利环境 15
(二)“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压力挑战 16
三、“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17
(一)指导思想 17
(二)主要目标 18
1、创新机制 18
2、强化供给 18
3、防范风险 18
4、促进可持续 19
四、“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20
(一)深入实施两大战略行动,补齐短板做强长板 20
1、落实精准理念,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 20
2、打造重点平台,积极支持大数据战略行动 20
3、引导多方共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21
4、注重均衡发展,补齐教育医疗短板 21
5、完善补偿机制,做强大生态长板 22
6、加大奖补力度,做强大旅游长板 22
(二)扎实做好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3
7、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23
8、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3
9、支持优化经济结构 24
10、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24
11、推进实施创新驱动 25
12、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25
(三)区分层次注重托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6
13、改进完善民生保障机制 26
14、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6
15、支持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26
(四)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27
16、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27
17、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28
18、落实国家税制改革 29
19、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29
20、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0
21、大力整饬财经秩序 31
22、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31
五、“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 32
(一)加强队伍建设 32
(二)加强能力建设 32
(三)加强法治建设 33
贵州财政“十三五”发展规划
根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贵州财政改革发展基本情况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财政系统深入贯彻主基调主战略,注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综合平衡,创新工作思路,深化财税改革、提高管理水平,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一)做大“蛋糕”,强化管理,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
1、收支增幅明显加快,规模总量实现跨越
“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总收入从2010年的969.57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291.82亿元,增长1.36倍,年均增长18.8%;五年累计9315.43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72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0年的533.7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503.38亿元,增长1.82倍,年均增长23%;五年累计5863.59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3.24倍。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0年的1631.4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939.50亿元,年均增长19.3%;五年累计15570.03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85倍。中央各项转移支付从2010年的1057.34亿元增加到2347.19亿元,年均增长17.3%;五年累计9541.69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
2、收入质量稳步提升,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十二五”时期,我省地方税收收入从2010年的395.57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126.03亿元,增长1.85倍,年均增长23.3%,增速居全国前列;五年累计4192.2亿元,是“十一五”的3.11倍。全省税收收入的年均贡献率为84.0%,非税收入占比由2011年的33%降至2015年的23.1%(同口径占比,剔除11项政府性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因素),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十二五”时期,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全省民生类重点支出稳步增长,累计完成10206.20亿元,年均增长19.8%,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占比呈逐年上升态势,从2011年的62.3%上升到69.5%,五年平均占比为65.5%。
3、自给水平逐步提高,调控能力有所增强
“十二五”时期,全省财政支出自给率年均为37.7%,比“十一五”时期高4.5个百分点。其中区县级自给率年均为35.1%,比“十一五”时期高5.1个百分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年均比重为14.5%,比“十一五”时期高4.0个百分点。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4690元增加到11162元,年均增长18.9%,同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县级人均可用财力年均增长27.3%,衡量县级财力均衡度的离散系数从2010年的0.3763下降到0.2072,人均总财力最高与最低县的差距由2012年的3.1倍下降至2014年的2.82倍,全省县级财力均衡度得到提升。
(二)围绕大局,转变方式,服务发展注入新动能
4、着力夯实我省发展基础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突破交通水利发展瓶颈。从2009年中央代发债券支持铁路、公路、龙洞堡机场建设,建立省级财政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资本金稳定增长机制,市县财政加大资本金投入,为全省2015年实现“县县通高速”打下坚实的财力基础。支持成立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解融资难题,支持水利“三大会战”、黔中水利枢纽、夹岩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建设。设立贵州省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加快我省民用航空运输体系建设。
5、助推重点发展平台建设
支持“5个100”工程和“1+7”国家级开放平台建设。设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工业园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设立8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组建贵州省贵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推出“3个15万元”和“黔微贷”“贵园信贷通”等融资政策产品,支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6、支持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科学划分各级财政收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正面导向机制,建立规范透明的省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制度,引入“标准收支差”“人均财力”“地表起伏度”“税收收入占比”等因素,按“因素法”分配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积极引导市县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机制,切实提高市县财政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县级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县级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机制,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通过贴息等方式支持加强财源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加强对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支持力度。
7、加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转移支付力度,全省88个县(市、区)全部纳入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环境监测、污染防治、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石漠化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我省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我省地方公益林、重点流域的保护力度。
(三)分清层次,兜住底线,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效
8、切实保障重点民生支出
“十二五”时期,教育支出累计完成2847.97亿元,年均增长2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年均比重为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完成1135亿元,年均增长20.8%,年均占比为8.6%;医疗卫生支出累计完成1334.74亿元,年均增长19.3%,年均占比为8.6%;住房保障支出累计完成1028.74亿元,年均增长27.8%,年均占比为6.4%。
9、落实民生项目提标提质
压缩行政经费支持教育“9+3”计划。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支持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月464元,推动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每年2695元。连续11年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月人均达到2186元。切实保障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54万套(户),改造农村危房192万户。
10、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大力支持扶贫攻坚工作,“十二五”时期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11.45亿元,用于扶贫产业发展、生态移民工程和“减贫摘帽”。安排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茶叶、精品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按照投入强度只增不减、建设质量只升不降的原则,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四)结合实际,把握节奏,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11、税费改革有序推进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4年1月1日、 6月1日起,分别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强化管理服务。2014年12月1日起全面施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开展全省税收、非税收入和财政支出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5385项。深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2010年的151项减少到2015年的7项,与周边省份相比实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
12、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之间的统筹力度。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建立完善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推进市县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机制。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大专项资金实行“公开竞争立项”PK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改革。
13、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从2013年起实行新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打破企业隶属关系,实行税收属地征收,重新划分省、市、县三级固定收入和共享收入,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机制。新体制确保了市县之间体制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有效规范了税收入库和专项资金管理;增强了省级调控能力,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促进了地区间财力的相对均衡,有效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进一步提高了县级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能力,保障全省性重大民生支出、重点经济建设领域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完善了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和财政激励约束机制等配套政策,充分调动市县发展的积极性。
14、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我省从2009年起选取31个县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十二五”时期,逐步有序将三个民族自治州所辖县(市)纳入财政省直管改革范围,全省财政省直管县达到52个,覆盖面为72%。改革主要围绕财政体制、收支预算、转移支付、资金调度、财政结算等方面,规范市与省直管县体制关系。开展清理民生性专款,明确各级配套责任。建立市(州)级和县级两套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建立预算编制合规性审查制度。通过改革,县级财政收支快速增长,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转效率和财政综合管理水平,各项重点支出得以有效保障。
(五)依法理财,加强内控,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15、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以预算管理为龙头,开发预算一体化、非税收入收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36个系统,形成了从预算编审、调整到执行的全过程实时、完整的闭环数据回路。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财政部门贯通,初步建立财政业务规范、数据分析快捷、电子化监督到位的一体化管理格局。通过软件系统对各关键业务流程进行“固化”,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6、健全财政“大监督”机制
制定《贵州省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强内部审计和对下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领域统筹安排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了基层财力保障、地方政府性债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严肃财经纪律暨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决算公开等专项检查,对教育、交通、医疗卫生、农业、环保等行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推进源头治腐。
17、加强政府债务管控
开展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与核查工作,摸清全省债务底数。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构建了省、市、县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规范债务高风险地区举债建设行为。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通过预算安排、债务再评估、展期、资产变现及采用PPP模式等方式,多渠道筹资化解存量债务。积极推进投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通过及时转贷置换债券资金,将已置换债务部分平均年限从3.5年拉长到6.5年,债务平均利率降低4.4个百分点。
(六)以人为本,内外兼修,干部作风展现新风貌
18、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坚持战略、系统、辨正、创新思维,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财政工作的新要求,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谋划财政工作,定好财政之“位”,认清使命与担当,不断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推广“四基工作法”“正反案例分析法”“小组工作法”等基本工作方法,财政工作效能大大提升。
19、财政文化提振 “精气神”
大力倡导知行合一、底线思维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守住“政策、法律、道德”三条底线,财政资金“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一个池子装”,财政管理“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依法理财”,财政运行“透明、规范、协调、科学、高效、廉洁”。
回顾“十二五”时期,是贵州财政基础不断夯实、财政改革发展成效显著的五年,是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实力不断增强的五年,是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财政有力推动跨越发展的五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全省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为: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和支出刚性增长,省市县三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一些地方非税收入占比过高,收入质量不高;县域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主体税种增收乏力,新增税源不足;一些保民生、促发展的支出政策僵化固化;一些部门事业发展缺乏中长期规划,重资金争取、轻预算执行,重项目安排、轻资金绩效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市县债务还本付息、项目后续融资压力较大,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亟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有利环境
一是基本省情有利于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期和转方式调结构重要窗口期,我省面临国家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的历史机遇,有利于争取国家更多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为经济稳定持续增长提供重要保障。二是“硬件”改善有利于生产要素集聚。随着我省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进入高铁时代,交通物流条件大幅改善,有利于吸引更多先进生产要素和优强企业聚集落户,推动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快速发展,不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资源禀赋有利于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随着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主战略的深入实施,新的动力正在强化,新的业态不断涌现。今后五年,将大力实施“大数据、大旅游、大生态”“千企引进”“千企改造”工程和“双培育”“双退出”行动计划。同时,随着山地旅游、山地特色农业、山地新型城镇加快发展,将催生一大批新兴业态和新兴产业。这些都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省财源结构,促进财税持续增收。四是深化改革有利于激发活力。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等改革的深入实施,随着降低企业用电、物流、融资、税费、制度性交易成本等系列政策效应的叠加释放,有利于形成引领经济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有利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财税增长动力将更加强劲,综合治税环境将更加优化。
(二)“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压力挑战
从宏观经济看,随着经济发展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新常态,投资拉动边际效应呈递减趋势,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日益迫切,而新旧动力转换尚需时日,财政收入预期增长率短期内有所回落,财政支出持续刚性增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一是财政增收乏力。“十二五”时期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均增速呈逐步回落态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从2011年的44.8%回落到2015年的10%。传统支柱税源出力不足,占全省税收62.2%的煤、电、烟、酒等税源税收增速由“十二五”期初的26%回落到5%。新兴税源贡献有限,金融、医药、电子信息等领域税收虽然增长较快,但仅占10.2%。实施全面推开“营改增”和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新的中央与地方收入分享体制后,减收将大于增收速度。预计“十三五”时期,财政收入将继续维持低位增长。二是财政刚性增支。“十三五”时期,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提标,以及补齐“扶贫、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三块短板,做强“大数据、大生态和大旅游”三块长板,财政支出需求仍然较大。三是债务管控压力大。2016年至2018年是政府债务还款高峰期,部分市县债务还本付息、项目后续融资存在一定困难,政府债务管控压力大。四是改革成本增加。我省市场化水平比较低、结构调整任务较重,在经济下行情况下,需要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改革投入,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省发展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增强担当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定发展定力,积极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推动经济持续稳中向好、好中趋优,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地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三、“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大扶贫、大数据战略行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格贯彻《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政策,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深入打造“发展型、民生型、绩效型”财政,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和可用财力“两个比重”,构建符合贵州发展阶段性特征的现代财政制度,为全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1、创新机制
创新政府与市场合作机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断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模式新机制,促进财政与金融良性互动,融合发展。创新政府间协作机制,以重点民生类项目为突破口,逐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构建权责利相统一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创新财政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内控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
2、强化供给
强化财政政策有效供给,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强化财政资金有效供给,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和民生关键领域,充分发挥各类政府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强化财政服务有效供给,主动参与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加强调查研究,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资产管理等,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服好务。
3、防范风险
防范资金风险。大力整饬财经秩序,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筑牢资金安全的“底线”和预防腐败的“红线”。防范债务风险。严格规范举债程序,加强审计监督,按照债券置换、化解存量、严控增量的总体思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避免系统性和区域性的财政金融风险。
4、促进可持续
遵循财政经济发展规律,合理制定财政收支目标,抓好财源建设,加强收入征管,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提高收入质量,强化支出绩效,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根据我省“十三五”时期经济增长预期,保持财政收入在合理区间内稳步增长,并进一步加强同其他宏观经济指标的协调性。
——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扎实做好财源建设,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和可用财力“两个比重”。“十三五”时期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占比达到80%左右,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提升县级财力均衡性。完善对下转移支付政策,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贵州财政“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2015年情况 |
年均增幅 |
指标属性 |
财政收入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503亿元 |
10%左右 |
预期性 |
财政收入质量(税收占比) |
74.9% |
1.02% |
约束性 | |
财政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3939亿元 |
10% |
预期性 |
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11162元 |
10% |
预期性 | |
民生类重点支出占比 |
68.8% |
0.43% |
预期性 | |
财政管理 |
县级财力均衡度 |
0.2072 |
|
预期性 |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比例 |
20% |
19% |
约束性 |
四、“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两大战略行动,补齐短板做强长板
1、落实精准理念,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围绕“五个一批”和“十项行动”,打好财政领域的脱贫攻坚战。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式,支持贫困县(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使用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的约束机制。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构建多层次扶贫开发融资体系。设立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及支农风险补偿基金,开发好“特惠贷”等财政金融“联姻”产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社会保障兜底扶贫、教育扶贫、医疗健康扶贫、产业扶贫等重点行动计划。依托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探索推广资产收益扶贫创新。支持集中连片地区脱贫攻坚重点工程。
2、打造重点平台,积极支持大数据战略行动
综合运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加大对大数据及关联产业的支持。重点支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云上贵州”、北斗卫星等重大平台项目。通过购买服务、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深入打造“数字财政”,努力实现信息化对财政业务的全方位覆盖与支撑。
3、引导多方共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充分利用国家交通扶贫政策,采取财政补助和交通建设基金等方式加大投入,支持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水利建设,支持实施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供水管网工程和民生水利保障工程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农业生产重点区域交通网络、配套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强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智慧城市建设。
4、注重均衡发展,补齐教育医疗短板
支持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基本普及十五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健全中高职院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全省高校建设和省直高校聚集区建设,妥善化解高校债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
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强化医保基金管理。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加强新农合、城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应急救助等制度衔接,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加大医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支持实施“五个一批”人才兴卫战略。
5、完善补偿机制,做强大生态长板
完善体制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推进我省八大流域间横向生态补偿,继续支持草海综合治理规划项目。深入实施“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支持环境保护,推进全省环保监测和污染防治建设,配合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试点。支持生态经济发展,推进能源清洁化利用,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矿产资源节约利用。支持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
6、加大奖补力度,做强大旅游长板
以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100个景区建设奖励资金为基础,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全域旅游、山地旅游、民族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建设山地旅游大省。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基金运作模式,探索旅游开发PPP模式,引导优强企业参与贵州山地旅游开发建设和运营。围绕唱响“山地公园省·多彩贵州风”宣传品牌,支持办好旅发大会、大型旅游招商和市场推介活动。
(二)扎实做好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7、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综合治税体系,科学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严禁采取“空转”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控制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合理确定收入增幅,收入指标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量力而行安排财政支出,对必保支出项目列出清单,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顺序合理安排本级支出。对于重点民生支出,按照保续建、保重点、区分轻重缓急、落实配套的原则合理安排。
8、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实施“百企引进”“千企改造”工程和“双培育”“双退出”行动计划,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抓好项目建设,对重点省属企业、困难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研究产能过剩形势下扶持上下游产业“抱团取暖”的政策措施。同时综合运用市场机制和财税政策,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减轻财政负担。加快发展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建筑材料、现代物流等市场主体,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贡献率。着力培育地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吸纳就业、前景广阔的潜在税源企业,促进主体税源比例提高。支持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完善投融资体系,提高财政资金杠杆效益。
9、支持优化经济结构
针对县域经济四个方阵实际,动态调整、分类指导,完善支持县域经济的各项财政政策,有效建立奖补激励机制和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坚持一、二、三产业协调、融合发展。鼓励县域做强实体经济,做大财政“蛋糕”,支持县级逐步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用足用好产业发展、微型企业、创业投资、人才引进等财税政策,不断提高各类基金用于民营经济的比例,着力降低企业成本。
10、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落实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注重农业综合开发,支持耕地地力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通过农业(扶贫)发展基金,吸引多元资本扩大投入,培育壮大多种优势产业和经营主体。加快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完善农技推广、产品流通、电子商务等服务平台。提升农村金融服务,鼓励发展普惠金融组织。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保费补贴标准。深入开展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大力推广“三变”改革经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11、推进实施创新驱动
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分类整合科技创新各专项资金,探索采取创业投资基金、风险补偿、后补助等引导性支持方式,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用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重点支持新兴战略产业,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支持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平台建设和众创空间为代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保障基础研究投入,稳步提高R&D经费支出。
12、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创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式,采取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股权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风险代偿补偿、绩效激励、应急转贷、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推动政府投资基金建设,支持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和电子信息、医药养生、新型建材等产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构建全省PPP基金体系。促进财政金融良性互动,充分利用“黔微贷”“贵园信贷通”“贵工贷”“电商信用贷”等融资产品,引导放大银行投入,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财力薄弱的贫困县县级政府性担保机构建设,实现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县级全覆盖,进一步壮大政策性担保体系融资担保能力。
(三)区分层次注重托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3、改进完善民生保障机制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方向,着力解决部分民生支出政策碎片化、制度设计不科学等问题;保障民生类重点支出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推动完善相关领域的支出政策和机制设计,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加快改变政府主导公共服务供给局面,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做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房建设等各领域民生工作。
14、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坚持精算平衡,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积极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
15、支持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统筹整合专项资金支持基层文体设施、服务提供、人才队伍等建设,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探索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运营模式。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挖掘、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加快发展文化旅游、文娱演艺、民间工艺、饮食文化等特色文化产业。落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文化励民惠民工程。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支持实施“七大体育行动计划”,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稳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试点。
(四)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6、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健全预算公开制度。将预算公开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逐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配置,创新统筹使用方法,提高统筹使用能力。切实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优化支出结构。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改进预算控制方式。一般公共预算审核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推进财政中期规划管理,建立三年滚动预算平衡机制。推进省级重点领域试编部门三年支出规划,加强项目库管理。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控制“三公”支出。全面推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预算评审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指导全省开展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建立健全财务报告信息系统。
17、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合理划分各级收入。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在保持现有财力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划定各级收入,充分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和转移支付增量分配办法,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强化区域内财力均衡化。稳步提升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重点增加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落实国家城镇化“三个1亿人”行动计划,加快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严控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立,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理顺事权与支出责任。在清理民生性专项配套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资金直接调度、省财政结算办理的方式,及时、足额保障财政省直管县部分民生性支出。在中央进一步明确对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上,逐步理顺省市县三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逐步有序将民族自治州所辖县纳入改革范围,为省直管县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地方财政绩效管理。完善地方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市、县两级落实好民生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财政综合考核和区域统筹奖励办法。
18、落实国家税制改革
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严格执行试点办法,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推进资源税改革。将全部资源品目的矿补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各地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结合全省资源税税源情况、企业经营和税费负担状况、资源价格水平等因素,合理拟定适用税率,总体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做好税制改革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开展我省消费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19、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多渠道化解存量债务。发行债券置换一批,PPP模式改造一批,资产证券化置换一批,资产处置归还一批,平台公司转型剥离一批,省属大型企业收购一批,预算安排偿还一批,协商谈判压减一批。严格规范举债程序。建立债务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制定全省政府债务化债规划及应急处置预案,实行债务限额管理,严格规范政府举债程序。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融资,由省级平台统一筹措资金,按任务分解下达。加强审计监督,把政府债务风险状况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制度。不断提高还债能力。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机制,其中50%以上用作债务风险偿还准备金。落实还款来源并制定化债规划。实行化债激励政策,对地方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筹集财政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本金的给与奖励,对存量债务改造为PPP项目的,省级PPP基金、脱贫攻坚投资基金优先支持。
20、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结转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要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加大督查问责力度。抓好预算执行监控。建立多层次的互动机制、监控信息报告机制和违规问题处理机制。强化技术支撑,组织实施全省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系统预警能力和分析水平。加大监控力度,扩大动态监控范围,加快财政国库内部控制建设,开展重点监控核查。完善财政评审制度。扎实推进项目评审,强化项目监管,不断扩大评审范围。前移评审关口,规范评审流程,统一评审要求和评审标准,提高评审效率。强化评审结果运用,特别是预算评审结果的运用和专项核查问题的整改,建立有效的结果反馈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
21、大力整饬财经秩序
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由基本制度、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和各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三个层次的内控制度体系,明确各级内控管理机构的责任,通过内控机构和牵头单位带动各单位,共同构建有效运转的财政部门内控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把监管嵌入各项财政业务,形成财政大监督、合力齐抓共管的局面。督促预算单位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筑牢资金安全的“底线”和预防腐败的“红线”。适时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扎紧财经纪律制度笼子,保持严肃财经纪律的高压态势。
22、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完善政府采购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大数据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交易系统平台,进一步加大对代理机构的检查力度。落实本省企业产品参与政府采购的加分政策,支持“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建设。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指导全省各地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积极培育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改革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扎实开展资产清查核实,落实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监管。加快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夯实会计管理基础工作。推进我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深化基于应用支撑平台的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和整合,持续扩展信息化对财政业务的服务范围。
五、“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财税改革发展全过程。加强各级财政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成员结构,团结协作,带头做到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加强财税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提升财政干部能力素质,打造一支符合现代财政发展需要的“专业、敬业、职业”财政队伍。
(二)加强能力建设
努力营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良好工作氛围,做好新形势下财政调研工作。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引导财政干部职工以学促思、以学促用,扎扎实实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正确把握财税工作规律,善于运用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充分听取各预算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沟通,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推广价值的对策建议,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加强法治建设
大力开展财政“七五”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配套规章制度体系,规范财政工作运行流程,明确执法责任,依法行政,依规理财,健全按制度管理、按规定办理、按程序操作的财政运行机制;建立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高财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