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 补贴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申报流程 补贴
发放频次
补贴
发放时间
补贴制度文件 备注
1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农机购置补贴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实行定额补贴。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我省选择10个机具品目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5%的除外),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自主购机—个人申请—县级农机部门审批—县级财政部门审批—兑付补贴资金 按次发放 受理补贴申请后35个工作日完成。(县级农机部门20个工作日;县级财政部门15个工作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doc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1〕17号).doc
已纳入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
2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户 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面积为补贴依据。以下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四是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村委会负责基础数据核实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负责基础数据核实、汇总报送、政策宣传解释,反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基础数据审核汇总,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发放清册,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一年一次 11月30日前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wps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71号).zip

已纳入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