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录
1、部门概况
2、2017年贵州省驻上海办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3、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二、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1)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强与负责区域党委、政府的联系沟通,做好专题调研和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向省委、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提供负责区域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商务活动、人才交流等方面的信息。
(2)责省领导和省有关部门领导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市(州)领导以及重要团组或人员到驻地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接洽工作。
(3)负责协助省有关部门完成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为省有关部门在负责区域开展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牵线搭桥,受省有关部门和市(州)委托,对招商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加强与负责区域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士的联系,积极为贵州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提供相关服务。
(4)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驻地社会各界宣传贵州经济社会、民族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观、气候生态、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情况,推介“多彩贵州”,扩大贵州影响,提高贵州知名度。
(5)强化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我省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驻地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负责区域内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6)受省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做好我省劳务输出工作,调研、收集负责区域劳动用工情况,及时准确向省有关部门提供驻地用工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劳务输出的组织、联络和服务工作,为贵州籍劳务人员在驻地就业牵线搭桥;协助做好省内在驻地就业上岗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维权等工作;负责所属国有资产管理。
(7)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指导下,加强与驻地人口计生部门的联系,协调、配合驻地做好贵州籍劳务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8)负责做好对口帮扶城市对我省有关市(州)帮扶、协作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9)负责协调、指导市(州)政府在负责区域内设立的办事机构的工作,帮助其疏通、对接与驻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对驻地及联系区域贵州商会的政治引导和业务指导。
(10)办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算单位构成:内设秘书处、业务处、党群处、厦门联络处(省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宁波联络处(省政府驻宁波办事处)。
3、部门人员构成: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参公管理)20人。在职人员7人,借调、挂职人员4人,聘用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39人。
三、2017年贵州省驻上海办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说明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表1)
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额898.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0.27万元,预算外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48.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27万元(基本支出707.27万元,项目支出143万元);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支出48.24万元。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表2)
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额898.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0.27万元,占当年收入预算总额的94.63%;预算外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48.24万元,占当年收入预算总额的5.37%。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表3)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27万元(基本支出707.27万元,项目支出143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的94.63%;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支出48.24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的5.37%。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见附表表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850.2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0.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27万元(基本支出707.27万元,项目支出143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见附表表5)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27万元(基本支出(行政运行)692.12万元,基本支出(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15.15万元,项目支出143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的94.63%;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安排支出48.24万元,占当年支出预算总额的5.37%。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见附表表6)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659.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47.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659.87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费185.69万元(基本工资32.64万元,津贴补贴135.18万元,奖金2.72元,住房公积金15.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0.14万元(离休费15.77万元,退休费444.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47.4万元,其中:办公费3.35万元,手续费0.25万元,水费0.9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费2.3万元,租赁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2.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9万元。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见附表表7)
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6.4万元,其中:公务活动及接待费支出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省领导和省有关部门来上海、宁波、厦门召开座谈会、推介会、人才招聘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对接、信访维稳等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车船税、车辆年检费等支出。
截止2016年年底,上海办(包括厦门、宁波两个联络处)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两辆车已按照车改要求作封存处理。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上海办无此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情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
上海办因远离省内,没有按照省财政规定办理的政府统一采购情况,平时日常小额采购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为满足工作需要,拟对办公区域进行功能设施配套完善并对年久失修的部分房产进行维修,拟按程序报批后从上年结转的(项目及非税)189.11万元中支出。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年底,上海办资产1278.5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913.99万元;汽车251.81万元,电气设备12.3万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53.21万元;文体设备1.5万元;家具用具及动植物30.38万元;库存商品15.31万元。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上海办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业务等公用经费支出
5、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贵州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