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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4日在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毕节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毕节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财政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作用充分发挥,为我市坚决打赢“113攻坚战”和践行“两新使命”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3.8亿元,为预算的100.1%,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2.3%,增收13.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90.8亿元,为预算的97.2%,比上年增长11.3%,增加9.3亿元。加上中央、省各项补助371.9亿元,调入资金29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5.5亿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2.4亿元,收入合计591.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0.3亿元,比上年决算数452.2亿元增长12.8%,增加58.1亿元。加上解支出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82.4亿元,支出合计597.4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5.8亿元,当年消化赤字9.7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亿元,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收入未进行预算调整,支出预算调整为67.6亿元(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增加市级支出)。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4亿元,为预算的102.9%,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1.2%。其中:税收收入17.9亿元,比上年增长12%,增加1.9亿元。加上中央、省各项补助70亿元,上解收入0.9亿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7亿元,上年滚存结余-3.5亿元,调入资金4.6亿元,收入合计110.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9.5亿元,比上年决算数44.2亿元增长77.1%,增加34.1亿元,加上对县补助19.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13.7亿元,支出合计113.3亿元。收支相抵,  滚存结余-3.2亿元,当年消化赤字0.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3.7亿元,为预算的123%,比上年增长8.9%,加上级补助收入3亿元,上年结余3.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9亿元,收入合计147.3亿元。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92.8亿元,调出资金1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36.9亿元,支出合计144.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8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0.6亿元,上年结余结转0.32亿元,  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亿元,收入合计16.2亿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亿元,调出资金1.2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4亿元,支出合计16.2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仅市本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1亿元。调出资金0.1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级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0.1亿元,比当年预算增加2.9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6.9亿元,  比当年预算增加4.06%。收支相抵,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3.2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17年,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16.4亿元,其中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23.5亿元(含金海湖新区和百里杜鹃风景区)。2017年全市及市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

  (六)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年初设置的0.4亿元预备费,安排0.1亿元用于防洪抢险应急、应急排水抢险、H7N9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救灾物资等。

  二、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千方百计抓财政收入,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始终把加强收入征管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建立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县区联系指导财政工作制度和财税部门调度收入征管常态化机制。健全完善综合治税机制。坚持依法征税,抓牢支柱税源,抓实零星税源,抓好非税收入的征管,财政收入稳中向好,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突出重点安排财政支出,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

  紧紧围绕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113攻坚战”,积极筹措资金,千方百计提供保障。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压缩行政经费用于精准扶贫,始终把脱贫攻坚放在核心保障地位,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6.6亿元,通过整合的涉农资金作资本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撬动金融资本400余亿元投入脱贫攻坚,加快推进扶贫产业子基金落地。二是大力促进教育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三是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四是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率先在全省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五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深入实施农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积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六是大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绿色毕节行动计划,加快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支持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认真落实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政策。七是加强基本住房保障,大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八是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筹集资金,支持公路、铁路、毕节机场、水利设施等建设,加快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小康路行动计划,千方百计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九是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创新,推动文化事业改革,深入推进大数据、大旅游产业发展。

  (三)聚焦关键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健全财政管理体制。

  认真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扣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扎实抓好财政体制改革,深入实施财政体制“1+4”改革,围绕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的“1”即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财政预算大数据管理、大数据综合治税平台建设、政府性资源资产配置、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体制建设等4个项改革。率先在全省开展市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付改革试点,实现了市级财政资金分配从部门预算编审、总预算管理、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到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单位财务集中监管、财政决算的一体化管理。深入推进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试点改革,组建了市国信创新资源配置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了第一宗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运营权的挂牌出让。开展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统计、政府性资产调查统计和政府资产报告试点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成市级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全面转轨。三是严格透明预算管理,全市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实现了规范化、常态化,预算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四是深入推进税费改革,认真落实“营改增”改革试点,实现了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积级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前准备工作。五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规定、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制定了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从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紧盯安全防控财政风险。

  全市组建了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专门机构、PPP化债专班,市本级组建了政府性债务化解专班,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全面建立。制定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降低全市和市本级综合债务率方案、运用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实施方案等管控制度,政府性债务管控制度不断完善,综合债务率不断降低。

  (五)围绕绩效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财政绩效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一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管理制度,一般性支出规模不断压缩,市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实现了只减不增,二是全面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全市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5.4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79.05亿元,节约采购资金6.37亿元,资金节约率7.46%。三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2017年全市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78亿元,重点用于民生支出方面。四是扎实推进财政绩效评价,积极组织对涉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开展财政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虽然我市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对表毕节试验区“两新使命”担当和改革发展大局,还存在财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亟需解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责任,细化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

  三、2018年预算草案

  编制201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始终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促发展;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加大风险防控力度,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加强预决算公开,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8%的预期目标安排为133.7亿元,加上中央、省下达相对固定财力补助收入290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423.7亿元安排,比上年预算384亿元增长10.3%,增加39.7亿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25亿元安排,加上中央、省相对固定财力补助收入12.1亿元,司法体制改革上解收入5亿元,调入资金和收回各单位结余资金6.7亿元,减体制因素及其他因素对各县区结算补助4.6亿元,收入总量为44.2亿元。相应市本级预算支出按44.2亿元安排(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8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本级安排支出44.2亿元,加上中央、省提前下达2018年转移支付37.7亿元,市本级支出规模为81.9亿元。随着年度内中央、省非固定专项补助的陆续下达,市本级实际收支数将相应增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0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亿元。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亿元,调出资金4.2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2.1亿元,收支平衡。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亿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18.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7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0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94%。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1.4亿元。

  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含代编市级统筹的各项基金)收入预算为82.9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75.4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7.5亿元。

  四、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8年,将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和毕节试验区建立30周年,是我市改革发展和财政工作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时间节点,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试验区“两新使命”和“113攻坚战”,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坚持依法理财、为民理财,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促进应收尽收、支出有效

  一是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强化市、县两级的协力攻坚和财税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财政税务同频共振、市县两级同心共济、全市上下狠抓财政收入的工作大格局。二是切实提高财政支出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18年部门预算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编制,坚持“三保”、“三优先”原则,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优先安排中央、省要求配套资金、优先安排上级部门纳入考核的资金、优先安排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需要资金,严格按《预算法》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三是从严管理“三公经费”支出,大力降低行政成本。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重点用于重要民生领域支出,坚决杜绝财政资金趴在账上“睡觉”现象。

  (二)加强财政风险防控,促进债务安全、资金高效

  一是从严管理政府性债务,牢固树立依法举债、依法还债意识,建立政府性债务监管常态化机制,全面规范举债融资和政府购买服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深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实体化经营,严防企业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大力推进政府性存量债务置换工作,严格管好用好置换债券资金。二是严格监管财政资金,严肃财经工作纪律,紧紧盯住涉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筑牢守好财政工作的政策底线、纪律红线和法律高线。

  (三)加强财政体制改革,促进权责清晰、管理精细

  一是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严格落实《预算法》,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加强预决算公开管理,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协调机制,积极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四)加强财源涵养培植,促进财力壮大、结构优化

  一是积极培植壮大地方财源,大力支持煤炭、“两烟”、电力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夯实主要税种税收增收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支持高效农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培植优化新兴财源。二坚持脱贫攻坚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用好财政扶贫资金,通过精准扶贫补短板,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不断做大地方财源规模。三是大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积极抢抓毕节试验区拥有的得天独厚政治优势,用好用活中央和省支持我市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大力争取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在转移支付资金方面给予我市倾斜,进一步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五)加强财政金融合作,促进合规举债、保障有力

  一是转变融资观念,守住融资底线,创新融资方式,加快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融资担保体系。二是加强PPP项目库建设,坚持新增建设项目一律采用PPP模式,深化PPP项目专业化运作,不断提高PPP项目落地率。三是加快推进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积极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田园综合体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做大整合资金规模,放大资金效应,积极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到产业扶贫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方面。五是用好用活用足产业扶贫子基金,围绕产业支撑,突出产业优势,坚持“一县一业”,加强项目谋划,抓好项目打包运作,完善风险代偿机制,大力推动产业扶贫子基金落地生效。

  各位代表,2018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坚定信心、奋发进取、积极作为,为我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打赢“113攻坚战”,奋力开启新时代全面小康美丽毕节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公共预算的各项收入,具体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公共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三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习惯上称地方财政收入)由是指地方财政上划完中央、省级财政收入之后地方留成部分收入(按黔府发[2013]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县级收入还要扣除市与县分享的部分)。

  税收收入:指国家以实现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按照预定标准和程序,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的财政收入。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来源。

  非税收入:指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补助。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资金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均衡性转移支付: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受转移支付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下级政府因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上级政府补助资金,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是为了实现上级的特定政策目标,必须专款专用。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安排或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预算周转金:指各级预算设置的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周转使用的资金,预算周转金由各级政府设置,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由于季节性等多种原因出现收不抵支时,可用周转金垫支。预算周转金只能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不能挪作他用,也不能跨年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方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下同)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应交利润、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机构调整、国有企业发展要求,以及国家战略、安全等需要,安排的资本性支出;二是用于弥补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等方面的费用性支出;三是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各级财政部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国有企业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地方政府债务:指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需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两类。

  一般债务:指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专项债务:指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置换债券:指由省级政府发行,用于置换财政部2014年底清理甄别认定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地方政府债券。分为置换一般债券和置换专项债券。

  新增债券:指地方政府在上级政府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或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债务而发行的政府债券。分为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

  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全国地方政府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后报国务院批准下达各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支持贫困县围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6年,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优先选择领导班子强、工作基础好、脱贫攻坚任务重的贫困县开展试点。

  部门预算:公共财政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指各部门根据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内容全面、完整,项目确定、明细,定额科学、公平,程序规范、透明的原则要求,统一编制反映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二上二下”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实行“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一是各部门编报本部门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简称“一上”。二是财政部门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简称“一下”。三是各部门根据下达的控制数上报本部门预算草案,简称“二上”。四是财政部门按程序报审后批复部门预算,简称“二下”。各部门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并负责具体执行。

  “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对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县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的预算和决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

  中期财政规划:指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方法。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指以实现县级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逐步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级政府财力与保障责任相匹配;按照“奖”“补”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奖”是指通过对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给予奖励,努力提高县级财政理财能力和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调动县级政府加强财政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性;“补”是指通过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政府投资基金: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指在财政体制、财政业务管理等方面,实行省财政与县(县级市、特区)财政直接联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有利于发挥省级财政对均衡地区间财力差异的调控作用,帮助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减少财政管理级次,降低行政成本,推动城乡共同发展。2012年,省政府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通知》(黔府发〔2012〕35号),明确从2013年1月1日起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到2016年,全省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范围的县有56个。其中,自治州所辖县按照“县级自愿申请、所在自治州政府同意、省政府批准”的原则纳入改革范围。改革主要围绕财政体制、收支预算、转移支付、资金调度、财政结算、工作部署等六个方面由省财政直接管理到县,并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分配,明确民生性专项配套职责。实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后,市(州)不得在现行统一规范的收入分享体制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之外,通过任何方式和任何渠道集中辖区内财政省直管县的公共财政收入或财力,更不能通过下划支出责任的方式增加县级财政支出负担。在既定的改革框架和体制政策内,省、市(州)两级财政要共同支持县级经济发展,继续承担对县财政的管理和帮扶责任。

  附件: 

1.毕节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pdf

2.毕节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报告的附表.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