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8号建议的答复

省财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7-03 16:17 字体:[]

省财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48号建议的答复

黔财议复字〔2026〕46号

张顺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在资金上支持六盘水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情况

为支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十四五”期间省级持续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保障,共下达六盘水市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11亿元(其中:中央38.95亿元、省级6.16亿元)。六盘水市可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需要和当地发展实际,统筹安排用于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弥补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以及促进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的跨省交通补助、小额信贷贴息等项目。

2026年是转入常态化帮扶阶段第一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有关文件精神,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分配,主要考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相关人群数量,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政策,以及绩效评价和相关考核结果等因素。2026年截至目前,已下达六盘水市中央和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8.84亿元,六盘水可结合常态化帮扶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开发式帮扶。

二、关于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情况

近年来,省级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建设目标,持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统筹中央及省级农业产业发展相关资金1.72亿元,积极支持六盘水市立足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刺梨、猕猴桃、茶叶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重点扶持当地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等项目,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关于水利建设资金支持情况

近年来,省级通过骨干水源工程、水网连通和灌区配套改造等水利建设项目,持续改善农村供水水平、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灌溉保障能力。“十四五”期间,共下达六盘水市中央及省级水利发展资金54.36亿元,支持开工建设骨干水源项目48个,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8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6个、新建小型灌区项目21个,及其他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截至目前,六盘水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6.18%,规模化供水率达57.57%,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21.58万亩,稳步推进区域农田灌溉体系提质增效。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强化农业、水利、常态化帮扶等资金使用管理,在资金分配时充分考虑各地发展实际情况,采取科学的分配方式、合理的分配因素,切实支持包括六盘水在内的全省各地弥补农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短板,有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6年6月29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