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省执收的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开透明度、维护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省财政厅始终坚持执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在省财政厅官方网站上常态化公开《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目录清单。
2022年3月31日,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调整了目录清单中“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政策依据和征收标准,确保征收各项收费基金公开、规范和透明,进一步便利社会缴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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