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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进一步为社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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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有关规定,为深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有关精神,进一步为社会减负,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取消我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对我省电动自行车牌证予以免费办理。

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收费项目取消后,我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仅余5项,是全国省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进一步为社会减负。同时,省财政厅根据收费项目变动、政策变动等同步更新了《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确保政策执行与目录清单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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