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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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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放管服”有关精神,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行为,近日省财政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降低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一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由13元降低为10元每人每科,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等11科,未开考科目不得收费;二是提高了县级留存的考试费分配比例,保障考试工作正常开展;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对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考生的减免政策和其他收费管理事项。

该通知的印发进一步规范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为支持高考招生改革做了积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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