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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州中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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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州中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行政处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15MAE08Y8A1M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财监〔2025〕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 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况下出具了审计报告
处罚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60条第1款、第67条第1款
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32.82万元,并吊销执业许可
没收违法所得(元) 5.47万元
罚款金额 27.3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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