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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州中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予以终止备案处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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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证书编号:52010136,首席合伙人:许寒冬),因在执行审计业务工作中,未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的要求,存在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的违法情形,于2025年11月15日被我厅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47万元,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27.35万元,并吊销执业许可的行政处罚。我厅同步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对该所予以终止备案处理。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依法注销,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贵州中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应于执业许可被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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