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贵州雅玛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云关村委会云关路21号2楼201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2023年新冠核酸检测及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二(设备购置)(4包)”(项目编号:GZWH-2023-25120(P52000020230006TN))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贵州雅玛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八的罚款,即人民币:伍万陆仟壹佰贰拾玖圆玖角贰分(¥ 56129.9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2年1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贵州省财政厅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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