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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朱宗超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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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朱宗超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财监〔2024〕6号
处罚相对人名称 朱宗超
处罚内容 暂停执业1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6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
违法事实 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
处罚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70条第1款
处罚机关 贵州省财政厅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2000000939032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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