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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号牌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降低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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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期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70元/副降低为35元/副,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80元/本降低为60元/本,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500元/本降低为200元/本,将进一步为我省社会和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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