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规范化管理,近日省财政厅根据财政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策的变动情况,对我省使用的财政票据进行了梳理,在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发布了包含二大类63种票据的《贵州省财政票据目录清单》,并规定在目录清单以外的我省财政票据一律不得使用。
财政票据目录清单作为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指南,有助于提升财政部门对财政票据的管理效率,有利于确保用票单位准确、规范地使用财政票据,有利于杜绝使用虚假、过期作废或非法印制的财政票据,也是为下一步推行电子票据做了基础准备。
今后,《贵州省财政票据目录清单》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调整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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