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现代化
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黔财农〔2022〕14号
省农业农村厅: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1〕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预〔2022〕1号)要求,根据你厅《关于申请预拨付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的函》,为加快推进基金开展项目投资,现将2022年省级农业现代化专项资金(第一批)拨付你厅,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2022年省级农业现代化专项资金15亿元,注入贵州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请列入2022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805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203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请尽快下达资金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于年底前将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省财政厅。
三、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资金支付给最终收款人,尽快形成有效投资。
附件:2022年省级农业现代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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