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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经济强县贴息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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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经济强县贴息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QCJ-PJ-2021-29

委托单位:贵州省财政厅   

                             评价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

报告时间:2021825


受贵州省财政厅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于2021628日至202186日对贵州省财政厅(以下简称财政)管理的20192020年经济强县贴息补助资金(以下简称经济强县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分类指导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5〕33号)、《中央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委厅字〔2015〕90号)精神和贵州省建设经济强县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快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基本竞争力,推动更多经济强县冲刺“全国百强”,实现强县更强、弱县变强、竞相发展,进一步推进建设经济强县工作,支持经济强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财政继续加大对建设经济强县贴息扶持力度,鼓励支持经济强县开展财源建设、壮大县级财力。省财政厅每年下达20,000.00万元,2019年、2020年共计下达资金40,00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六项行动计划:

1、县域内财源建设项目贷款贴息;

2、保障民生领域重点支出;

3、“大扶贫”和“大数据”两大行动计划;

4、“5个100工程”;

5、教育“9+3”计划;

6、“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等。

二、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设定满分100分,综合评价分值93.12  分,评价等级:优。

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批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资金使用情况较好,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使基础设施得到完善、文化生活水平有所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但评价发现部分县(市、区)存在资金未到位或未及时到位,资金未完全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设立的绩效目标不符合客观实际和工作内容,绩效指标明确性有待提高等问题需进一步整改规范。

三、存在问题

(一)管理制度方面

1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1)观山湖区市政管道维修改造项目: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合同管理制度未明确审批流程,存在一般缺陷。

2)龙里县县域内卫生一体化项目:住建局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未明确大宗设备、服务的金额界限;政府采购制度未明确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的金额界限,未详细列明采购申请、审核、报批、组织实施、验收的相关部门,存在一般缺陷。

2制度执行不到位

1)观山湖区北京西路与金阳南路立交工程项目: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按照制度及时办理财务竣工结算,2018年11月竣工,截止目前还未完成财务竣工结算,存在一般缺陷。

2)播州区的稻+蛙产业发展项目:枫香镇人民政府未按照实施方案2020年10-11月进行项目验收,存在一般缺陷。

3)修文县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补助经费项目:民政局资料审核不严谨,对象准入审核资料填写不完整亦审核通过,如何永荣的民主评议备案表,未填写纳入特困人员范围的赞同票数,存在一般缺陷。

4)都匀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项目:财政局管理的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未将资金分配计划、追加投资批复、实施方案等必要资料统一归档,管理不规范,存在一般缺陷。

(二)资金管理方面

1、各县(市、区)未按照《支持经济强县建设贴息补助办法》规定报送资金使用情况,不利于及时了解资金使用动向,监督资金执行过程的合规性和执行结果的有效性。

2、存在资金未到位或未及时到位的情况,影响项目进度。如:播州区现代农业(辣椒基地建设)项目本级配套资金未到位447.6万元;黔西市高龄补贴项目本级配套资金未到位672.47万元,主要原因系地方财力紧张,暂无资金支持。

3、存在资金结余的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播州区的扶贫项目辣椒烘干线项目:龙坑街道办事处结余经济强县资金150万元,主要原因系由于厂房土地有争议该项目暂无法实施,经《关于龙坑街道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调整的批复》(播扶领复〔2021〕2号)文件批准调整用于龙坑街道办事处梳池社区通组路项目和金鼓社区产业路改建项目,调整后的项目2021年才开始实施,故150万元暂未使用。七星关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生活补助项目:柏杨林街道办事处结余本级配套资金523.08万元,主要原因系9-12月补助未发放;仁怀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机高粱种植项目:扶贫办结余本级配套资金111.75万元,主要原因系2020年度补助未按计划发放完毕。

4、存在资金审批不规范的情况,如播州区冷库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支出60.41万缺少财政所签批。

(三)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未能按照批复、制度文件中的计划建设规模、时间进度以及投资概算及时完成计划目标,存在超时竣工验收、结算超概算等问题,主要原因系项目立项时由于资料不充分,可研与计划编制缺乏科学性,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设规模,从而导致项目超时超支完成,如都匀市易地扶贫搬迁(城南安置点项目),可研总概算15728.44万元,后续仅招标确定的施工合同金额就超概4231.56万元。

(四)绩效管理方面

1、所设定的绩效目标太过简略,不符合客观实际和工作内容,如:碧江区城市低保、临时救助项目,民政局设立的城市低保的目标“城市低保(包括城市低保经费20万)”未对产出和效益进行描述,未列明工作内容,与实际不符;习水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项目,财政局设立的目标“及时按计划归还项目本金及利息”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

2、绩效指标不够明确清晰,指标未进行量化,难以衡量评分,不能很好的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效益性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后续绩效指标监控以及事后绩效评价的难度。

五、相关建议

一)管理制度方面

1、针对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合理优化内部控制业务流程

1)针对观山湖区市政管道维修改造项目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议明确设置合同审批流程,明确经办、审批、执行的相关部门与人员。

2)针对龙里县县域内卫生一体化项目住建局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建议明确设置多少金额属于大宗设备、服务,从而需要过会;政府采购制度建议设置需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的具体金额,详细列明采购申请、审核、报批、组织实施、验收的相关部门。

2、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建议建立制度执行工作责任制,加强管理和监督,通过培训或者会议传达强化制度宣传。

1)针对观山湖区北京西路与金阳南路立交工程项目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按照制度及时办理财务竣工结算、播州区稻+蛙产业发展项目枫香镇人民政府未按照实施方案及时进行项目验收的问题,建议加紧验收与办理财务竣工结算,后续项目竣工时应及时组织竣工结算与验收,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整改解决。

2)针对修文县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补助经费项目民政局资料审核不严谨的问题,建议梳理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未填写必要信息的审核资料进行补全,后续加强审核,对不合规的资料不予审核通过。

3)针对都匀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项目财政局管理的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建议建立综合性档案室,改变当前档案收集、归档、保管各据一方的混乱局面,各方档案在收集整理、归档后,统一移交综合档案室管理,减少出现档案受损的情况。

(二)资金管理方面

1、针对未报送经济强县资金使用情况的问题,建议各县(市、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支持经济强县建设贴息补助办法》的要求,编制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并及时报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上报的资金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核、清算和决算,并通过分析项目预算、决算差额的原因,发现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准确了解情况。

2、针对资金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建议播州区乡村振兴局和黔西市民政局及时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

3、针对由于土地手续问题引起的播州区辣椒烘干线项目龙坑街道办事处资金结余的情况,建议后续加强项目的申报审核,申报项目时手续要完善,切实减少先安排资金、后论证项目的情况发生,因该结余资金已调整用于其他项目,建议加紧项目建设进度,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针对由于补贴未按计划及时发放引起的资金结余建议加紧测算资金需求额,及时发放补贴,避免引起群众不满。

4、针对资金支付审批不合规的情况建议播州区石板镇财政所严格审核拨款审批表,对于签字手续不完善的申请表不予拨付资金,单位领导把好最后关卡,对于签字手续缺失的申请表不予签批。

(三)项目管理方面

针对可研与计划编制不科学的情况,建议对于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需要在科学严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立项可研报告的编制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考虑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设计方案、外部环境与建设条件、估算总投资、资金筹措方式及其可靠程度等进行较科学和深入的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调整建设规模,建议按相关规定及时报批审核,调整项目概算。

(四)绩效管理方面

针对绩效目标不符合客观实际和工作内容,绩效指标不够明确清晰,指标未进行量化等问题,建议各单位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涵盖绩效目标申报、指标设置、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内容,针对项目的特点从产出与效益角度出发,概括设置绩效目标;参考学习其他项目设置得比较好的目标与绩效指标,通过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编制,增加绩效指标的可考核性,充分发挥结果导向作用,为项目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管理提供依据。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查验;建议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不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情况下一定范围内公开;由于经济强县资金执行期限至2020年结束,后续未确定是否还要继续执行,若继续执行建议保持经济强县资金预算安排总量,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方案,避免资金分散使用,对贫困地区且评价分数较高、资金使用效果较好的加大补助资金投入,对经济发展情况较好、评价分数较低、资金使用效果较差的的地区取消补助,遵循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使有限的资金形成规模效应,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评价结果不存在评价分数为中和低的项目,暂不予调整资金结构;对于经济强县结余的150万元建议保持原状,因为经过调研项目2021年已经开始实施,预计可使用完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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