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1月27日在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顶压负重前行,多措并举增收节支,全省财政收入年度目标顺利完成,民生类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财政总收入3838.44亿元,比2024年(下同)增收59.34亿元,增长1.6%。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23.23亿元,增收53.23亿元,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1260.51亿元,增收17.21亿元,增长1.4%;非税收入962.72亿元,增收36.02亿元,增长3.9%。加上中央转移支付3859.32亿元,以及一般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2609.43亿元,收入合计8691.9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556.39亿元,增支31.65亿元,增长0.5%,剔除2024年结转的增发国债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2%。其中:民生类重点支出4410.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3%,剔除增发国债因素比重为69.1%,较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2135.59亿元,支出合计8691.98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7.49亿元,增收3.06亿元,增长0.5%。其中:税收收入308.27亿元,增收8.62亿元,增长2.9%;非税收入349.22亿元,减收5.56亿元,下降1.6%。加上中央转移支付3859.32亿元,以及一般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1786.22亿元,收入合计6303.03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66.43亿元,减支39.02亿元,下降2.6%。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3409.76亿元,以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426.84亿元,支出合计6303.03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75.69亿元,增收260.41亿元,增长11.2%。加上中央补助268.6亿元,以及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收入等2897.77亿元,收入合计5742.0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49.29亿元,增支357.74亿元,增长12.4%。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492.77亿元,支出合计5742.06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02亿元,减收7.16亿元,下降19.8%。加上中央补助268.6亿元,以及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收入等2492.56亿元,收入合计2790.18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1.16亿元,减支9.23亿元,下降3.3%。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171.03亿元,以及专项债务转贷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2347.99亿元,支出合计2790.18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2亿元,增收25.51亿元,增长14.6%。加上中央补助0.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34亿元,收入合计203.1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22亿元,减支5.08亿元,下降4.4%,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93.97亿元,支出合计203.19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2.87亿元,增收21.65亿元,增长15.3%。加上中央补助0.83亿元,收入合计163.7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05亿元,增支2.26亿元,增长2.3%。加上省对市县补助1.02亿元,以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61.63亿元,支出合计163.7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59.68亿元,增收56.96亿元,增长2.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28.86亿元,增支163.14亿元,增长9.8%。当年收支结余230.8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023.04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85.27亿元,减收0.12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86.93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65.03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33.31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56.67亿元,增支90.32亿元,增长13.6%。主要是按照中央统一安排,上解中央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调剂金增加43.9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28.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48.8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务收支
全省政府债务限额20957.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122.1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835.38亿元。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3954.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68.3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86.24亿元。
全省政府债务余额快报数19369.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827.8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0541.44亿元。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513.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51.8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61.27亿元。全省及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过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
二、2025年重点工作及“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定不移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以赴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提质效。
(一)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支持大抓产业。拨付240亿元注入“四化”等产业基金,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六大产业基地”建设、“3533”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等。积极支持“富矿精开”战略部署,做好全省103个找矿项目资金保障。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30.96亿元,支持粮油生产和推动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投入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资金18.82亿元,助推贵州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统筹中央和省级各类资金1820.73亿元支持交通、水利、住建、工业和信息化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稳增长作用。其中,争取到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资金134.77亿元,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项目实施。统筹安排前期工作专项资金10亿元,较2024年增加5亿元,支持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开展。三是全力支持促消费。争取到超长期特别国债“两新”资金101.97亿元,支持开展商务、交通、农业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工业、医疗、环境基础设施等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统筹26.9亿元用于发放消费券、常态化促销等活动,支持白酒、成品油、汽车、住宿、餐饮、批发等行业深挖消费潜力,推动惠民生与促消费深度融合。四是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全省财政科技资金投入79.82亿元,聚焦“六大产业基地”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省级财政追加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8.31亿元,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平台、企业研发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科技工作的资金支持。五是着力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投入234.83亿元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省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修复。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与重庆市签署《乌江流域渝黔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推动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协同治理;落实云贵川第二轮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拨付云南省生态补偿资金0.3亿元,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审核清算全省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35亿元,推动构建覆盖我省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二)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坚持就业优先。下达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26.62亿元,支持各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稳定和促进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下达中央和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经费0.85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二是全力保障教育支出。始终把教育作为财政第一大支出保障,全省各级投入教育资金1223.3亿元,增长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8.7%。其中,采取“生均+项目”方式,统筹114.66亿元支持省属高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统筹71.85亿元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惠及学生人数395.07万人;统筹新增资金13.44亿元,支持推行免费学前教育、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提高高中阶段助学金标准和特殊教育生均经费标准等增量政策落地。三是着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统筹下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39.9亿元,为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落实提供有力保障。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27亿元,资助全省1000万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7.84亿元,支持强化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下达重大公卫防治经费7.54亿元,有力提升对重大传染疾病的防控能力。统筹安排27.41亿元推动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和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四是落实“一老一小”与困难群体兜底政策。下达育儿补贴补助资金49.12亿元,助力实施生育率提升行动。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各项配套政策落实落细。支持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城乡低保人均标准、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提升。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9.96亿元,增长3.4%,支持各地扎实做好救助工作,惠及全省城乡困难群众270余万人。
(三)牢牢守住重点领域底线。一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三级联动、纵横发力的“三保”管理机制,强化预算审查,加强预警监测,不断加大财力下沉,下达市县转移支付共计3582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省级财政专门安排“三保”财力补助共190亿元,为历年最高,全省“三保”运行总体平稳。二是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深入贯彻实施一揽子化债和增量化债政策,用好用足置换债券资金,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强化法定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将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实施债券资金在线监管;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持续保持“零容忍”高压监管态势;稳步有序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三是强化防灾救灾资金保障。全省统筹安排16.07亿元,支持地质灾害受威胁群众1.84万人避险搬迁,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筹下达28.95亿元支持黔东南、黔南、遵义、毕节等地开展洪灾抢险救灾工作,其中紧急动用省级预备费下达财力性补助6.48亿元,重点支持榕江、从江、三都等受灾严重的县区。
(四)切实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党政机关行政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以及非刚性非重点项目等一般性支出按比例压减,挤出更多真金白银保民生、促发展、防风险。二是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指导7个开发区制定财政管理体制文件。持续推动“乡财县管”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乡财县管改革的实施意见》,优化县乡财政资源配置,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助力基层治理效能提升。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稳步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切实把支出标准作为项目测算和执行的基本依据。三是有效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指导督促预算部门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入库和预算编制环节绩效目标审核;抓好事中预算绩效管理,督促预算部门和单位对2025年1.41万个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在全面自评基础上,选取36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2026年预算编制中,做好绩效评价报告的对外公开,加强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反馈与整改,进一步压实部门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四是扎实开展财会监督。持续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深入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在全省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自查自纠,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1077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联合省注协、省评协对48家中介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回首过去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指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面对世纪疫情、经济下行等困难挑战,坚决扛起责任,顶住压力,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十四五”全省高质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贡献积极财政力量。
一是强化收支管理,推动财政综合实力持续增强。财政收入不断增长。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00亿元关口,从2020年1787亿元增加到2025年的2223亿元,年均增长4.5%。财政支出稳步增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6000亿元关口,由2020年的5740亿元增加至2025年的6556亿元,年均增长2.7%。同时,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保持必要强度,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是坚持精准施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筹集资金大力支持产业发展。锚定“3533”目标建设“六大产业基地”,省级财政统筹1180亿元注入“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新动能基金,统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大数据发展、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等专项资金187亿元,有力支持具有贵州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安排支持区域发展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资金287亿元,支持各市县发展产业,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助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省级年均统筹1824亿元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着力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同时,坚持“投资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出台《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论证,着力提升投资效益。大力提振消费。统筹中央财政资金165亿元,支持商务、交通、农业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统筹安排40亿元,支持发放惠民消费券及开展促销活动,稳定和巩固汽车、餐饮、商超等重点消费。着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全省财政累计安排426亿元,重点支持实施“六大重大科技”战略行动、向科技要产能专项行动等,推动科技创新水平稳步提升。省级财政全力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等经费保障,为提升各领域创新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是着力守牢底线,有力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政府债务风险有效缓释。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减少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有效减轻地方偿债压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将不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对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稳妥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严格地方国有企业设立审查,严禁新设融资平台。
四是紧盯民生福祉,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省民生重点支出累计完成209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七成。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全省财政教育资金累计投入5921亿元,年均增长2.7%,有力支持基础教育学位供给保障,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巩固提升义务教育成果,支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推进职业教育提质扩容,推动高等教育突破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不断提高卫生健康保障水平。卫生健康支出累计完成3008亿元,年均增长2.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20年的74元/人/年提高到2025年的99元/人/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550元/人/年提高到700元/人/年。千方百计筹集226亿元,有效应对疫情冲击。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完成4022亿元,年均增长6%。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从2020年的98元/月提高到2025年的178元/月,城乡低保人均标准分别从645元/月、4138元/年提高到801元/月、7226元/年,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1600元/月、105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1500元/月。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28亿元,重点支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弥补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持续促进脱贫群众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五是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推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优化国资收入上缴机制。健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健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持续完善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出台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12个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规范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财政省直管县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激励奖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适当提高助学金、学费补助等4项教育领域财政事权省级分担比例,充分调动市县积极性,增强发展活力。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制定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7个方面43条举措,常态化开展预算执行监控,切实把牢预算管理、资金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配套出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租车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办法,织牢扎紧“过紧日子”的制度“笼子”。从严加强财会监督。出台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深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部门合作,持续推动相关部门依责监督,财会监督有效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高,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十五五”时期财政主要目标任务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全省财政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助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高质量发展中培育财源、涵养税源,为推动贵州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高质量发展新路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增强生财聚财用财能力,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项目入库,推进支出标准建设,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衔接挂钩机制,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拧紧预算源头“总开关”。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非税收入科学规范管理。落实税制改革,优化省与市县共享税分享比例。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落实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省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加强财会监督。推进财政数字化建设,持续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二)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培育财源、涵养税源。支持“六大产业集群”和“三大特色产业”建设,推动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加快建设具有贵州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进一步培育财源、涵养税源。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壮大,充分发挥政府担保体系和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精准服务实体经济。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引导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进一步提升,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三)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民生支出保障机制,坚持就业优先,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着力解决重点群体就业和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退休配套政策落实落细,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持续做好生态环境投入保障,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实现碳达峰。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正确处理发展和化债的关系,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实施一揽子化债政策和增量化债政策,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将不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防止边“清”边“涨”。加强新增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形成资产的管理,探索建立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制度,做好政府债务本息保障,防范兑付风险。有序推进融资平台出清,加快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四、202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202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好激发活力、稳定预期、防范风险,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综合研判全省经济形势,兼顾需要与可能,202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2%左右安排,预计为2267亿元左右。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413亿元,以及新增一般债券(含上年结转的结存限额等)、各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上年结转收入等1469亿元,全省收入合计7149亿元左右。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6140亿元安排,比2025年年初预算增加180亿元,增长3%左右。年度预算执行中,中央非固定专项补助下达后,实际支出还会增加。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上解中央支出等1009亿元,支出合计7149亿元左右。收支平衡。
2026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2%左右安排,预计为670亿元左右。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413亿元,以及新增一般债券(含上年结转的结存限额等)、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县上解收入等802亿元,省本级收入合计为4885亿元左右。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96亿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减少116亿元,下降7.7%,主要是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3179亿元、较上年增长9.6%,以及上解中央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新增一般债券转贷市县、结转资金安排支出等310亿元,省本级支出合计为4885亿元左右。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29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647亿元,下降25.1%。加上中央补助53亿元,以及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1833亿元,收入合计3815亿元左右。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2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1427亿元,下降43.9%。加上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资金安排支出等1993亿元,支出合计3815亿元左右。收支平衡。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1亿元,增长4.2%。加上中央补助53亿元,以及市县上解收入、调入资金、专项债务收入、结转收入等1541亿元,收入合计1624亿元左右。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209亿元,下降77.2%。加上省对市县转移支付47亿元,以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调出资金、债务还本、结转安排支出等1515亿元,支出合计为1624亿元左右。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8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12亿元,下降6.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中央补助等9亿元,收入合计197亿元左右。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6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7亿元,增长6.6%。加上调出资金等81亿元,支出合计197亿元左右。收支平衡。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6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减少7亿元,下降4.1%。加上上年结转收入、中央补助等6亿元,收入合计162亿元左右。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4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2亿元,增长2.4%。加上调出资金、省对市县的补助等58亿元,支出合计162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30亿元,增加70亿元,增长3.4%。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31亿元,增加102亿元,增长5.6%。当年收支结余19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222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09亿元,增加23亿元,增长2.6%。其中:保险费收入704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72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33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09亿元,增加53亿元,增长7%。当年收支结余10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48亿元。
五、2026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6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财政力量。
(一)全力支持扩大有效需求。大力支持提振消费。安排资金支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稳步扩大汽车、家电、家居家装等大宗消费,支持举办常态化促消费活动,提振餐饮、商超、住宿等传统消费。着力支持优化消费供给,拓展服务消费潜力,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支持演艺经济、健康消费、数字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继续安排省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支持高质量动态谋划项目,确保项目早开工、早见效。继续抢抓“两重”“两新”等中央重大政策机遇,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项目建设资金,全力支持交通、水利、城市更新、民生短板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稳增长作用。
(二)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打造“六大产业集群”。安排资金用于“四化”基金和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同时统筹工业、能源、大数据等领域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我省“六大产业基地”向“六大产业集群”优化提升,拓展产业链条、集聚产业要素、优化产业布局,因地制宜支持“三大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继续做好“富矿精开”行动经费保障工作。支持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体系。积极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服务业领域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和集聚化发展。积极支持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推动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质量效益提升。安排资金支持做精做优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推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档升级。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支持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聚焦“六大产业集群”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力度,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体系,支持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着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持续加大投入,支持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促进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之路。财政金融协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全省国有融资担保体系提质增效,为全省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担保增信支持。强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保障,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设备更新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等贴息政策,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强化资本金注入,增强省属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行动,立足财政职责,稳妥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优化布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继续落实政府采购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政策,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工作,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就业优先。支持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安排资金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支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全力支持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认真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多措并举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优质本科高校提质扩容和省外高水平大学组团帮扶我省学科建设。支持加快健康贵州建设。支持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保障,继续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市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支持村医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动落实脱贫人口按规定定额资助参保,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统筹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度失能以上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配套政策落地。支持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继续做好育儿补贴补助工作,进一步落实激励生育政策。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保障。落实孤儿、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对象等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支持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五)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筑牢基层“三保”底线。压紧压实市县“三保”保障主体责任,科学制定2026年“三保”清单,指导市县合理编制“三保”需求,加强预算合规性审查力度,督促市县优先保障“三保”。加大运行监测力度,及时研判风险并预警提示。持续坚持财力下沉,按照“激励约束、兼顾公平”的原则,引导市县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切实提高市县“三保”保障能力。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用好用足各类支持政策,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法定政府债务管理,依法将政府债务本息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政府法定债务不出风险。坚决剥离政府融资功能,扎实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持续强化隐性债务问题查处问责力度。
(六)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支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用好省级资金,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工作,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健全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持过渡期后财政投入总体稳定,建立健全分类帮扶政策,扎实做好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工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通过激励奖补的方式,支持市县项目化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为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统筹安排中央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大力支持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资金支持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保护修复,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七)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抓好财政收支管理。聚焦收入“增收”,坚定不移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度目标,同时,全力向上争取中央资金。聚焦支出“增效”,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保障。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深入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扎实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流程,持续压实各方资金监管责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清理规范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政策。健全预算制度,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围绕解决基层财政困难,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升基层财力保障水平。进一步指导乡镇规范财政管理,推动乡镇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持续健全“五元一体”监督体系,围绕财经领域重大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会计评估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奋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1.贵州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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