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落到实处,近期,龙里县财政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2019年度全县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扶持企业总数3%—5%的标准开展抽查。
本次抽查的微型企业共10户,其中:冠山街道办事处5户、谷脚镇2户、龙山镇1户、洗马镇1户、湾滩河镇1户。在这10户中,位于城镇的有5户,位于农村的有5户。从按抽查方式看,县财政局随机抽查7户,县市场监管局定向抽查3户。
通过此次抽查,对全县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有了较好的掌握,也发现了部分微型企业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还听取了一些微型企业负责人的合理诉求,有助于增强全县微型企业扶持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为推动县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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