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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三举措加强乡镇财政内控管理防范资金监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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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个别乡镇财政暴露出的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内控制度流于形式、监管不严格、基层管理基础不牢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督促各地健全完善乡镇财政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有效防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风险,省财政厅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乡镇财政内控管理,防控资金监管风险。

一是部署自查工作。省财政厅于年初印发了《关于开展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自查的通知》(黔财基〔2020〕1号),部署各地立即组织所辖乡镇财政机构开展自查。同时,在全省财政系统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挂牌督战工作会议上,分管厅领导对市县财政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二是现场调研督导。2月份以来,由分管厅领导带队,先后赴沿河县等10余个县(市)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挂牌督战,随机选取部分乡镇财政所(分局),通过实地查看、询问交流、调阅资料等方式,对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等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督促基层财政部门加强内控建设和资金管理。三是强化问题整改。目前全省1399个乡镇财政所(分局)自查工作已结束,正在进行问题梳理汇总,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建立问题台账,认真整改。对于实地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交由县财政局督促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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