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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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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的意见》(财办监〔2016〕6号)和《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为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保障扶贫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扶贫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

(二)工作原则。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围绕各地扶贫工作阶段性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的原则,有序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切实发挥财政监督检查在惩戒治本中的重要作用,严肃查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目标任务。紧紧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目标完成、项目效果和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

二、监督检查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范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扶贫资金及与“十项脱贫行动”相关的专项资金。

(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申报、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申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扶贫资金;二是截留、挪用、贪污、私存私分和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三是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不到位和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违反规定改变补助标准;四是项目实施未按规定实行公告公示制、报账制、招标和政府采购等;五是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六是未按照规定进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七是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以“专款专用”等为借口造成资金闲置、使用效益不高或借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名义套取挪用涉农资金,变相搞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乱整合、乱作为的;八是对各监督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九是其他违反专项资金管理的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三个结合。一是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与财政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既要注意扩大监督面,又要避免重复检查。二是查处违规问题与促进规范管理相结合,及时归纳总结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揭示和反映阻碍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的原因或制度性缺陷,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促进整改。三是处理违规事项和追究责任相结合,对在扶贫资金申报、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依照相关纪律和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二)强化监督力量。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政策宣传,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度。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反馈机制,增强公众主动参与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成为维护自己利益、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力量。逐步引入社会中介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充实监督力量。

(三)督促整改落实。建立问题台账,“摸清家底”,采取销账管理方式积极整改。对项目管理不到位,达不到绩效目标,甚至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实行分类监管,采取教育与惩戒、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转变观念和作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密切协作配合,统筹协调推进。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2〕10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全运行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46号)和《贵州省扶贫办、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黔扶通〔2016〕9号)规定,分级建立分工明确、权责对等的资金分配、使用、监管机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认真履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加强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部门协同、分工明确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与审计、纪检监察、督查等监督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形成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良性工作机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要将扶贫资金投入规模较大、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整改落实较差的部门和问题多发、易发、频发的地区纳入抽查重点。要坚持查调结合,在全面摸清各地扶贫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机制弊端,举一反三,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建立覆盖全面、监督有力、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促进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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