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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处(省政府外债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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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拟订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申报、审查、谈判签约、转贷(赠),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政府外债贷款资金债务分割、回收和还本付息付费的相关工作;承担省外债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担财政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的管理。

负责人:胡 伟

电话:0851-8689235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省政府大院七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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