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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债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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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组织拟订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并实施;承担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和政府债务预算初编工作;汇总全省政府债务预算;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指导市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邹 超

电话:0851-8689228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省政府大院七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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