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
税政法规处
字号:

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税收政策调整、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税制改革调查有关工作;承办关税的有关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负责人:张海华

电话:0851-8681436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省政府大院七号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