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1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发文机关: | 贵州省财政厅 | 所属领域: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
文件状态: | 施行日期: | ||
废止日期: |
按照《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以及《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部署实施及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省财政厅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和《贵州省财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2021年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40件,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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