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序号 | 补贴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申报流程 | 补贴 发放频次 |
补贴 发放时间 |
补贴制度文件 | 备注 |
1 |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项目 | 全省范围内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受灾人员 |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应急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可能,确定对受灾群众的救助项目和补助标准,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项目有:灾害应急救助补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补助、过渡期生活救助补助、因灾倒塌毁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 | 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无固定发放频次。具体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决定。 | 无固定发放时间。省级财政对遭受较大以上自然灾害的市县,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后,合理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冬春救助,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灾。省级财政在每年年底,对受灾地区组织实施冬春救助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
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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