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省级目录 | ||||||||
序号 |
业务主管部门名称 |
统发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发放 |
补贴发放时间 |
全年应发数填报说明 |
备注(补贴对象) | ||
全称 |
简称 |
全称 |
简称 |
频次 | ||||
1 |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
组织 |
在任村干部基本报酬 |
村干报酬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在任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文书以及其他由财政统发固定报酬的村“两委”干部。应发数按本地区保障水平据实填报。 |
到人 |
2 |
在任村干部绩效奖励 |
村干绩效 |
每季度一次 |
每季度末前 |
在任村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文书以及其他由财政统发固定报酬的村“两委”干部。应发数按本地区保障水平据实填报。 |
到人 | ||
3 |
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
离任补贴 |
一年一次 |
每年底前 |
正常离任村干部需符合黔组发〔2017〕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应发数按本地区保障水平据实填报。 |
到人 | ||
4 |
贵州省教育厅 |
教育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
教育资助 |
一年两次 |
省内学校就读发放时间: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省外学校就读发放时间:原则上在受理学期内。 |
省内学校就读学生应发数为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省外学校就读学生应发数为扶贫专项助学金和免(补助)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金。 |
到人 |
5 |
贵州省民政厅 |
民政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农村低保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建议年初各地以2022年发放数填列,待2023年下半年再根据当年发放需求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
到户 |
6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城市低保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到户 | |||
7 |
分散供养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 |
特困生活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到户 | |||
8 |
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 |
孤儿保障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到人 | |||
9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残疾护理 |
每月一次 |
每月上旬 |
到人 | |||
10 |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费 |
精简救济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到人 | |||
11 |
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 |
儿童补贴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到人 | |||
12 |
孤儿助学金 |
孤儿助学 |
每季度一次 |
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 |
到人 | |||
13 |
百岁老人生活补助 |
百岁补助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不能简单以人头数来核算,要以上一年度实际发放人数为基准,对全年新增和死亡人数进行预估算。 |
到人 | ||
14 |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人社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 |
脱贫资助 |
省内学校就读一年两次,省外学校就读一年一次。 |
省内学校就读每学期,省外学校就读受理学期内。 |
各地根据实际,结合申报2022-2023学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预算情况填报。 |
到人 |
15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住建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危改资金 |
按申请发放 |
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不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
采取农户自建方式的通过“一卡通”拨付;采取政府统建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
到户 |
16 |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
租赁补贴 |
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
当月或季度末 |
按照下达的年度计划发放户数执行。 |
到户 | ||
17 |
贵州省水利厅 |
水利 |
小型水库公益性管理人员省级补助 |
库管补助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按每人每年10000元核算。 |
到人 |
18 |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农业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耕地补贴 |
一年一次 |
收到中央和省级资金后的6个月内 |
按照当年中央和省级资金下达数发放 |
到户 |
19 |
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 |
购机补贴 |
按申请发放 |
受理后35个工作日 |
应发数仅填报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个人购机者的补贴资金。年初预测,年底适时根据购机者申请情况调整。 |
到人 | ||
20 |
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 |
改厕奖补 |
一年一次 |
农户按照卫生厕所建设标准要求,自行建设或委托建设,当地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发放。 |
按地方政府确定的当年建设补助农户数确定。 |
到户 | ||
21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
种粮补贴 |
常规一年一次 |
收到中央资金后的6个月内 |
按照当年中央资金下达数发放。 |
到户 | ||
22 |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卫健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
农村奖励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四项制度”信息系统当年应发对象数金额标准来填报。 |
到人 |
23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 |
特殊扶助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24 |
贵州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 |
农村节育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25 |
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
城乡参保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26 |
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基础养老补贴 |
城乡养老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27 |
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
城镇奖扶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28 |
计划生育并发症特别扶助金 |
特别扶助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29 |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抚慰金 |
抚慰金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户 | |||
30 |
独生子女保健费 |
保健费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31 |
农村计生“两户”入住老年公寓(敬老院)补助金 |
养老院 |
一年一次 |
每年10月31日之前 |
到人 | |||
32 |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退役军人 |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
抚恤补助 |
每月一次 |
每月25日前 |
每月按照优抚对象人数发放。 |
到人 |
33 |
优抚对象慰问费 |
慰问费 |
一年两次 |
春节期间、八一期间 |
春节和八一期间按照优抚对象人数发放。 |
到人 | ||
34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
医疗保障 |
按申请发放 |
30个工作日内 |
按照优抚对象申报手工报销的金额及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
到人 | ||
35 |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
应急 |
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 |
灾害救助 |
无固定发放频次,具体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和救灾救助需求决定。 |
无固定发放时间。省级财政对遭受较大以上自然灾害的市县,合理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帮助解决灾后受灾群众应急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项目支出。 |
无固定应发数,具体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和救灾救助需求决定。 |
到人/到户 |
36 |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 乡村振兴 |
因户施策项目补助 |
项目补助 |
按申请发放 |
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年度资金在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兑付 |
由各县根据资金到位及项目实施情况,自行预算填报。 |
到户 |
37 |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培训项目补助 |
培训补助 |
按举办的培训班次发放 |
培训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 |
由各县根据资金到位及项目实施情况,自行预算填报。 |
到人 | ||
38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 |
贴息补助 |
每季度一次 |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号前 |
由各县根据资金到位及项目实施情况,自行预算填报。 |
到户 | ||
39 |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
雨露计划 |
一年两次 |
每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 |
对符合补助要求的学生,按照《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中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据实填报。 |
到户 | ||
40 |
贵州省生态移民局 |
移民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 |
后扶直补 |
每年一次 |
已核定人口直补资金于6月30日前发放完毕;新增核定人口直补资金在资金到县后1个月内发放完毕。 |
直补到人当年度全年发放数额。 |
到户 |
41 |
大中型水库移民素质提升补助 |
素质提升 |
半年一次 |
6月底30日、12月20日前,当年补贴资金在当年内兑付完毕。 |
全年预计发放素质提升补贴数额。 |
到人 | ||
42 |
贵州省林业局 |
林业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地方公益林) |
生态补偿 |
一年一次 |
按年发放 |
地方公益林全年应发数按16元每亩对权利人补偿,由省、市、县按照4:3:3分级负担。 |
到户 |
43 |
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 |
生态护林 |
每月一次 |
按月发放 |
生态护林员全年应发数依据生态护林员发放清册来确定。 |
到人 | ||
44 |
天然林管护补助 |
天然管护 |
按合同约定 |
由各单位按合同约定发放 |
由各县根据资金到位及项目实施情况,自行预算填报。 |
到人 | ||
45 |
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 |
退耕补助 |
一年一次 |
2023年12月底前 |
1.2019年度退耕还林计划任务第三次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400元/亩。2.2023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100元/亩(涉及2014-2018年度计划任务)。3.2021年度及2022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待中央下达后,按2023年度资金统发要求执行。 |
到户 | ||
46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贵州省委员会 |
团委 |
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 |
志愿补贴 |
每月一次 |
每月底前 |
志愿者每人每月2200元,根据服务县艰苦地区类型不同每月发放0-365元不等的艰苦地区补贴,志愿者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第十三个月生活补贴1519元,交通补贴按平均每人每年800元的标准划拨(各县项目办应根据志愿者服务地距离家庭住址的里程数制定合理公平的交通补贴发放标准并落地实施),新到岗志愿者服务满6个月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
到人 |
47 |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
残联 |
贵州省“圆梦大学 励志成才”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项目 |
阳光助学 |
一年一次 |
次年3月之前拨付 |
按当年残疾大学新生数发放。 |
到人 |
48 |
残联 |
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 |
燃油补贴 |
一年一次 |
每年年底 |
每年根据申报人数核实发放。 |
到人 | |
49 |
残联 |
基层残联专职委员补助 |
专职委员 |
一年一次 |
每年年底之前 |
一类地区:1000元/人/年;二类地区:1400元/人/年。 |
到人 | |
50 |
残联 |
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 |
残疾评定 |
一年一次 |
每年年底之前 |
办(换)证150元/人。 |
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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