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各市州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一、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与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合署办公。同时,省维稳办设在省委政法委。

省委政法委是省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省综治办是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能为: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政法委、省委的工作部署。二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政法委、省委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研究全省政法工作重大事项和问题。三是研究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政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四是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贵州建设重大工作措施。五是研究省直政法部门提出的重大立法建议、重要规范性文件。六是研究决定执法监督的重要措施,组织执法监督巡查和个案督察,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七是研究提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方案和措施。八是研究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九是指导市(州)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十是办理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省委政法委内设机构有15个处室,分别为干部处、宣传处、办公室、研究室、执法监督一处、执法监督二处、综治一处、综治二处、综治三处、综治四处、维稳一处、维稳二处、信息督查处、预防处、教转处。

省委政法委代管省法学会,省法学会是全省性法学界、法律界同仁的社会团体和学术团体,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下设内设机构有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部、会员部。

单位预算构成看,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省法学会决算。

二、省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省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委政法委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4305.20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 833.68 万元,增长24.01 %。主要增长原因是基本支出新增人员增加工资,以及工资调资,公用经费新增人员增加公用经费费用,项目支出增加预算经费。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00.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98.78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1.42万元,占0.03%。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305.20万元,基中:基本支出1661.20万元,占38.59%;项目支出2644万元,占61.41%。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4298.78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835.98万元,增长24.1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增加、工资调资、公用经费人员增加公用费用,项目支出增加预算。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30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3.89万元,增长24.0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增加、工资调资、公用经费人员增加公用费用,项目支出增加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公积金支出78万元,占1.81 %;其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2万元,占1.9%;行政运行1581.78万元,占36.7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62万元,占59.5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581.20 万元,支出决算为4303.7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增加、工资调资、公用经费人员增加公用费用,项目支出增加预算。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48.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印刷费等。

(七)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57.61万元,比上年减少49.56 万元,降低46.24%,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实施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严肃财纪纪律,严格按照各项经费的管理,从严控制。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万元,占4.51%,比上年减少10.06万元,降低79.46%,减少原因是:从严审批出国人员批次,按照中央部办委精神做好出国人员审批;公务用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0.45万元,占87.57%,比上年减少27.97万元,比上年降低35.67%,减少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后,公务运行车辆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4.56万元,占7.91 %,比上年减少11.53万元,降低71.66%,减少原因是按标准控制接待人数,接待标准降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6万元。原申请出国考察费用,后因组织部门审核未通过,未能出行,但已支付办理的相关费用经办方未退款。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燃料费及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4.56万元。具体是: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28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40万元,比2014年减少4.22万元,降低2.76%,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运行费。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0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遇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类、款、项:指所有的项级科目。

附件1:2015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