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与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合署办公。同时,省维稳办设在省委政法委。
省委政法委是省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省综治办是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能为: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政法委、省委的工作部署。二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政法委、省委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研究全省政法工作重大事项和问题。三是研究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政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四是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贵州建设重大工作措施。五是研究省直政法部门提出的重大立法建议、重要规范性文件。六是研究决定执法监督的重要措施,组织执法监督巡查和个案督察,确保严格公正执法。七是研究提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方案和措施。八是研究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九是指导市(州)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十是办理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省委政法委为财政全额拨款党委机关,下设内设机构有14个处室,分别为政治部〔下设干部处(机关党办)、宣传处〕、办公室、研究室、执法监督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综治一处、综治二处、综治三处、综治四处、省维稳办一处、省维稳办二处、省维稳办三处、省维稳办四处。
省委政法委代管省法学会,省法学会属人民团体,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下设内设机构有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研究部、会员部。
3、部门人员构成:省委政法委机关核定编制96名,其中行政编制88名,工勤编制8名。实有人员8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1人,工勤人员4名,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21人。
省法学会核定参公事业编制9名,现实有人员8名,其中事业参公人员7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干部1人。
二、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2014年,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拨3462.8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45.8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38.86%,一般行政管理经费190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55.09%,其他机关事务209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6.03%。
2、支出预算情况:2014年,累计支出346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8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38.83%,项目支出2119.3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占总支出比61.16%。
3、基本支出安排说明:2014年度财政预算基本支出1345.80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38.83%。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目标绩效考核奖励、在职人员年底一次性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经费、离退休人员费、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出国费、邮电、印刷、培训、维修、会议费等等)。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2014年度财政预算支出2119.3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占总支出比61.16%。项目支出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明确专项资金的政策目标。主要项目工作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教育转化决战专项经费、综合治理管理事务经费、维稳管理事务经费、综治表彰、省委政法事务管理经费、610办管理事务、无邪教创建示范工程等工作。
5、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为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 2014年度“三公”预算支出经费107.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12.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8.42万元,公务接待16.09万元。
6、年末收支结余情况:2014年收支结余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余。
三、部门预算表
附:2014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样.xls
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