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有关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省直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各市州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改革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第一部分 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改革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对经济、政治、文化、党建及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省委决策参考。

(二)根据省委的指示,组织、协同有关地方和部门起草或修改省委有关重要文件、文稿。

(三)承担有关改革试验、试点任务,掌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和省外重要信息,供省委决策参考。

(四)指导各市(州)委政策研究部门的业务,加强与省直各部门及其政策研究机构的合作,发挥组织、联络、协调作用。

(五)对国际政治、经济、文化有关重大问题、重要历史经验等进行研究。

(六)承担对省委重大问题课题调研、起草省委重要文件文稿、省委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重要讲话、对部门代省委起草的文稿和报省委审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严格把关的职能。

(七)承担建设经济强县(31个)的联络、协调、指导职能;承担帮促13个发展困难县的联络联系和统筹协调任务。

(八)承担农村改革试验区及试点县(第五轮15个市县,其中毕节、湄潭为国家级、其它13个为省级;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试点县5个)的联络、协调、指导职能。

(九) 承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事务,加强对毕节、湄潭试验区改革发展全过程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定期研究毕节、湄潭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中的具体政策措施,及时解决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统筹协调、合力推进毕节、湄潭试验区新一轮改革试验,全力做好总结、推广毕节、湄潭试验区经验的工作,对毕节、湄潭试验区改革试验的成功经验进行理论概括,指导新一轮改革实践。

(十)承担省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对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的全面小康建设工作进行联系指导、统计监测、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和达标验收。

(十一)承担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起草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重要文稿,承办全省全面深化改革会议、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定阶段性和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改革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对各专项小组、专题组、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党委及县(市、区、特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联系沟通与工作指导,承担本办同中央改革办及各地各部门改革办的联络协调等工作,完成省委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承担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履行全面依法治省办公室的统筹、协调、督察的职能,承担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有关指示意见文稿起草,协调督促全面依法治省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实,筹办依法治省工作的相关会议和重大活动。

(十三)承办省委、中央政研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改革办)预算单位只包括本级,无下级预算单位,属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经贵州省编制委员会批准,有内设处级机构11个,编制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60人,机关工勤编制数5人);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59人(其中:公务员55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16人,临时聘用人员7人。

第二部分 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改革办)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改革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室2015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88.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4.97万元,增长20.01%。增长主要原因:①由于2015年参加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大幅度调增;②在职人员增加7人;③由于新成立省委改革办及全省依法治省办内设机构三个处室,部门工作职能增多,工作经费开支大幅增加;④为保障中央政研室、国家农业部交办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年度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上级财政拨款);⑤为了完成省委、省政府重要文稿起草和重大调研课题,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完成联合调研课题,年度专项工作经费增加(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总收入210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6.6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95.28%;其他收入(上级财政拨款和本级横向财政拨款)99.43万元,占年度总收入的4.72%。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全年总支出241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64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43.85%;项目支出1354.1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56.15%。(其中:上级财政拨款及本级横向财政拨款支出28.03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385.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5.07万元,增长18.66%。增长主要原因:①由于2015年参加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大幅度调增;②在职人员增加7人;③由于新成立省委改革办及全省依法治省办内设机构三个处室,部门工作职能增多,工作经费开支大幅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3.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2.19万元,增长(降低)46.1%,主要原因除了调资增员的因素外,由于本年度我室新增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导致项目经费各项

开支增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科目支出730.81万元,占比30.66%;商品和服务支出科

目支出1079.84万元,占比4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支出228万元,占9.56%;其他资本性支出科目支出345.06万元,占比14.4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314.95万元,支出决算为2383.7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81.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除了调资增员、新增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的因素外,还有以前年度的项目经费结转到本年度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科目

2015年预算为617.5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2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65.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参加工资改革、公务用车改革,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大幅度调增并补发以前年度调资差额,此外在职人员增加了7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

2015年预算为662万元,支出决算为951.0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43.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新成立省委改革办及全省依法治省办内设机构三个处室,部门职能及工作任务增加,项目经费开支也相应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2015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深化改革办台帐管理系统建设经费(2014年项目经费)按审批程序和项目进度结转到本年度进行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

2015年预算为35.37万元,支出决算为35.3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7.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9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我室“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2.7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9.08万元,降低了17.5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省委文件相关要求,压缩控制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7.8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1.78%;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降低2.5万元,降低了12.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3.5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降低8.59万元,降低了27.3%,减少的原因是2015年10月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车数量减少,因公用车次数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比上年(0万元)增加了2.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累计有4人次分别参加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管理局组织的境外培训。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万元,累计有4人次分别赴香港和瑞士参加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管理局组织的境外培训,开支内容仅限于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伙食补助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主要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2.公务接待费17.86万元。全年发生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累计接待287人次。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的大型活动接待(如:贵阳生态文明国际论坛等)、中央政策研究室及各省市区单位来黔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及省内各市(州)、县(区)委政研系统业务往来的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8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进行日常公务 活动、开展基层调研等工作所发生的汽车燃料费、车辆维修保险费、路桥费及驾驶员出车补助等开支。2015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室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业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我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3万元,比2014年增加30.55万元,增长44.74%,主要原因是由于新成立省委改革办及全省依法治省办内设机构三个处室,部门职能及工作任务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也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我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7.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1%,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69%。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3%。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中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中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单位用于除国家赔偿方面支出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改革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表.xls


说明:各年度因机构改革、机构预算级次变更等因素,预决算公开单位名称、名单根据规定相应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