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是贵州省委服务管理离休干部、副地厅级以上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正厅局级单位,归口省委组织部管理。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离休干部和副地厅级以上退休干部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督促、检查离休干部和副地厅级以上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政策、规定的落实;指导省直单位和市州、省直管县市老干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领导和管理贵州省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和贵州省老干部党校;承办省委、省政府、中组部老干部局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内设办公室、调研综合处、督查信访处、活动指导处、退休干部工作处5个职能处(室),贵州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省委老干部局。
3、部门人员构成:我单位编制数40人、在职实有人数40人,离退休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数33人、工勤编制数7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我单位2015年度预算总收入775.55万元,预算总支出775.55万元。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我单位2015年度预算总收入775.55万元。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1)我单位2015年度预算总支出77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55万元占总支出74%,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26%。(2)“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77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
附件: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附件1
贵州省(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说明: 1.原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原一般预算拨款收入。
2.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指财预[2010]88号文件印发后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3.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财政专户管理收入。
附件2
贵州省(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说明:1.本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对应的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安排的支出。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的部分。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附件3
贵州省(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2015)“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说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5. 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贵州省省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